庄一强:应界定民营医院营利和非营利的区别

2012-08-18    39健康网    王潍

   改革开放80年代逐渐开放民营资本办医院,2011年民营医院床位占的比例达到了12.4%,民营医院遇到发展的机遇,国务院出台了很多规定,包括新36条、52号文件等,各地也相继出台了配套文件。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在2012年8月的中国卫生论坛上指出了中国民营医院的上述发展现状。同时,庄一强进一步指出:在民营医院的这些发展机遇来临之前,我们还需注意三个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核心因素,即缺乏顶层设计、公信力有待改善、服务能力不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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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

   第一,民营医院的法人属性问题、二元体制问题、还有财政扶持、金融限制、人才流动,这些主要是缺乏顶层设计,顶层设计完善以后,底下就顺理成章了。

   第二,民营医院的社会形象欠佳、缺乏长远品牌战略、言过其实的广告、医托拉病人、没病检查出“病”等问题。但是民营医院社会公信力不高的问题,并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分大型民营医院和草根民营医院。

   第三,民营医院的技术落后,制约服务能力不能提高;事业编制,制约人才引进;设备落后,制约吸引病人;难获得政府科研经费;医保起付线不同或报销比例不同;吸引人才比较困难、稳定人才也是困难因素。

   对于“公”“私”协调发展,庄一强表示:应界定民营医院营利和非营利的区别、调整所有制结构比例、完善医疗慈善投资环境。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区别民营医院里头的营利和非营利,投资主体不一样导致办医目的不一样、驱动力不一样,营利性商业机构就是办营利性的医院,他们是上市公司,要向股东交代,没有办法不营利。非营利医院应该由非营利组织,比如财团法人、慈善基金去办,比如嫣然天使儿童医院,本身是由非营利性基金创办,创办人并不想让这个医院赚钱好分红,所以这些非营利医院是我们信得过的,而且它们将是保基层、保医疗的同盟军,可以降低政府负担。

   第二,公立医院占的比例应该是50%—60%,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占25%—40%,营利性民营医院占20%—30%。我根据测算提出了一个“211工程”,国家要重点建设两千所公立县医院,其中1100所区医疗中心,100所国家级医教研医疗中心。

   第三,中国的医疗慈善体系主要是官方和半官方比较多,比如中国红十字会等,缺乏第三方慈善组织,像北京嫣然天然儿童医院。这些由慈善基金创办的真正的非营利性民营医院是为了老百姓好,是政府真正的同盟军。所以我建议政府应该推出更多政策,建立灵活的医疗慈善管理机制,通过开放第三方慈善权限、减少捐赠企业税收等给予鼓励。

  在讲演完毕后,庄一强接受了39健康网的采访,对于目前比较热门的药企、医疗器械企业创办民营医院的问题进行了解读,庄一强认为,虽然有声音称药企和医疗器械办医较有专业优势,但实际上这样的行为应当抵制,因为其中涉及到关联交易的问题。如果药企和医疗器械企业创办民营医院,很可能会产生“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维,在售药和设备使用方面有着不少隐患,所以就其个人而言,很不提倡这样的行为。所以,虽然目前鼓励社会力量、民营机构创办医院,但也要分什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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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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