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的不良反应是否是产品原因
让罗女士投诉的原因有两点,第一是眼睛的不良反应;第二,是店家的粗暴态度。但是在这两点,双方却有着认识上的分歧。
在2月12日做完美容后的第二天,罗女士眼睛的不良反应更加严重。在她2月13日的病历上,我们看到这样的一段文字“双眼红,异物多,分泌物增加。”罗女士说,王小姐曾经告诉她,这是她对新产品的过敏反应。
但是这点在柔婷南京分公司处得到了否认。据一位张经理说,柔婷公司下属的所有直营和加盟店,都是从公司统一进货的,用的都是柔婷国际事业集团自己研发的产品,并且全部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而公司近期没有做过任何推广新产品的活动,从公司货品的角度来说,不存在这种可能性。
那是否存在易初莲花店自己私用产品的可能?一位徐小姐给予了否认。她表示,店里所有的货品都是由公司统一配发的,进货单有详细的记录。更何况,罗女士“从不在此消费,有新产品我们也不愿意给她试用。”
店方坚称,当天所用的产品是罗女士平时所用的,“如果过敏,早就过敏了,不会等到两年后的现在。”并且当时所做的是面部美容,“手法上是避开眼部的”。
对于眼睛不良反应的原因,存在着种种可能性。有可能是由罗女士自己生活中的其它因素导致;在排除了新产品试用过敏的可能性之后,也有可能是罗女士使用的该批次美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尽管罗女士提供了病历,药物和挂水的证明,但无法证实眼睛的不良反应和产品有直接的关系。
眼睛的不适,只是是罗女士投诉的一个因素。再次激发她对柔婷美容店不满的是该店美容小姐的粗暴推销行为。在她的赔偿要求中,并没有涉及到医疗费。除了让店家道歉外,她的要求就是:退卡。
是否存在粗暴推销
罗女士表示,她之所以坚决要求退卡,是因为上一次的美容给她造成了心理伤害。
在2月12日的那次美容中,为罗女士服务的是李小姐,但王小姐并没有离开美容室,而是一直就在一旁。在此后的一个小时间,罗女士称,她遭遇了来自美容小姐的粗暴推销。
“她们拼命地摇晃我的身体,用手肘压住我的肚子,拼命让我买卡。不买就不让我起来。”
尽管在此之前,美容小姐也曾向罗女士推销过卡,但是在罗女士看来,那都还算是礼貌的,从没有象此次这么粗暴。
对此,王小姐承认曾经拉着罗女士的手臂摇晃,并推动罗女士的身体,但是“我们只是这样摇晃,就像平时和朋友(撒娇)这样。”王小姐抓住记者的手臂做示范。
在易初莲花店,因为不愿意买卡,美容小姐们并不太愿意为罗女士服务。“她们总是让新来的人给我做。”
为了留存证据,2月13日罗女士曾和李小姐通了电话,平心静气地谈论了当天的情况并做了录音。在这份录音中,罗女士的话得到了证实。录音中李小姐说,“你要是支持我一下我的话,以后就我一个人给你做,旁边的人都不要人来了。”如果罗女士仍旧不买卡,“你要是下次来的话,我也没有时间。”
而王小姐也不讳言,自己曾经向罗女士推销卡,事实上,向顾客推销美容卡是她们的工作之一。
在易初莲花店,员工工资是由加盟商发放的。他们每个月的底薪只有850元,要想有奖金,就要看美容卡的销售情况。并且,“每个月都有任务。”
但是与王小姐的推销美容卡相比,让罗女士最接受不了的是店长的态度。在争执中,双方的音量都有所提高。而徐店长进来之后,并没有责怪美容小姐,而是“指着我的鼻子骂,说我太大声,吵到了其他的顾客。”罗女士说,她当时躺在那里无法动弹,而店长披散的长发垂到了她脸上,横眉冷眼地斥责她,样子吓人。
协商解决还是提起诉讼
2月19日,由于柔婷易初莲花店的店长没有到场,原定在下关区工商所进行的第二次协调并没有如期进行。
在刘所长的建议下,罗女士在第二天就准备好了相关材料,来到了下关区法院的立案庭提起诉讼。但是在详细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之后,法院的工作人员建议罗女士先到柔婷公司的总部去反映,争取协商解决。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再提起诉讼。
2月22日,在记者的陪同下,罗女士来到了位于集庆门大街的柔婷国际事业集团南京分公司。两位业务经理出面接待了罗女士的投诉。
对于罗女士所反应的情况,张经理表示会详细地调查,如果情况属实,会给罗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据他介绍,罗女士所投诉的那位徐店长,是他们在年后刚刚招聘来的,仍在试用期。“因为手法特别好,所以聘请为店长。”而针对她的投诉已经不是第一起了,他们会考虑提前解聘。
2月25日,记者来到柔婷易初莲花店时,得知店长已经不在了。
目前,无论是各家媒体还是消费者协会,针对柔婷美容的投诉并不鲜见。特别是在网络上,对于柔婷的投诉更是不少。而这些投诉,大多是关于美容小姐推销美容卡的,集中在柔婷的经营管理方面。
据了解,柔婷国际事业集团在南京一共有22家门店,其中8家直营,其他14家为加盟店。加盟店都是由缴纳了一定费用的加盟商自己经营管理,与柔婷公司并没有太多的直接业务关系。
以柔婷美容易初莲花店为例。在它的税务登记证上,纳税人的名称是“南京莲柔美容护肤中心”,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是加盟商。
这样的加盟店,人员招聘、员工管理都是由老板自己进行,美容小姐只要有健康证、美容师的初级资格证书就可以了,人员流动性很强。据罗女士介绍说,从2007年2月转卡到易初莲花店,给她服务过的小姐有近10位,就连店长,“也都换了5、6位。”
而员工工资也都是由老板自己说的算。850元的工资,加上推销美容卡的提成这样的工资结构,是一般加盟店的惯例。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美容小姐如此热衷于推销美容卡。如果顾客不愿意买卡,甚至没有人愿意提供服务。
而柔婷南京分公司与各家加盟商之间,是提供指导与服务的关系。除了统一负责办理执照这样与行政部门打交道的事情外,还负责客户的投诉。
但是,据南京分公司的马经理介绍,各家门店的投诉一般各家自己就能解决了。真正必须由他们出面来解决的很少,而象这样要面对媒体的采访,“更是第一次。”
等待处理结果
2月26日,柔婷南京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分别给罗女士和记者打来电话,表示经过调查和协调,易初莲花柔婷店同意退卡。相关材料已经转到上海总部,他们将按照罗女士的要求,根据公司的赔偿条例,尽快给罗女士退卡。至于退卡的具体金额,将“等待总部的批复”。
3月5日,柔婷南京分公司的工作人员给罗女士打电话,说公司同意赔付3000元左右,具体领取事宜将等下周一,也就是3月9日再沟通。
3月11日,罗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柔婷的工作人员因为连续出差,仍然没有跟她确定具体的赔偿事宜。
3月12日,柔婷南京分公司行政负责人卢经理和记者进行了沟通。卢经理表示,从做出退卡决定到实际退款,需要经过一个流程,也需要时间。
他表示,公司同意了退卡,但并不代表对罗女士诉求的完全认可。
公司根据罗女士提交的证据和柔婷工作人员的实际调查结果,认为罗女士眼睛的不良反应与柔婷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并无直接关系。如果罗女士有确切的证据,公司肯定会赔偿。“哪怕是她自己吃海鲜的过敏的,只要在时间上吻合。”而罗女士因为眼睛第一次投诉与她去医院治疗整整隔了一个星期。
对于罗女士三次转卡,服务次数由每周三次递减到每周一次,卢经理给予了这样的解释:按照柔婷公司的规定,足疗卡的服务标准是保证每周做1次,全年做满52次。而有的不太忙的门店,出于吸引消费者,会每周提供3到2次的服务。但这只是单个门店的服务,并不是足疗卡本身所承诺的。
而对于罗女士之所以坚决要求退卡所涉及的“粗暴推销”问题,卢经理表示,公司在罗女士和公司最初接洽后,就解雇了让罗女士强烈不满的徐店长,这是对罗女士投诉的积极回应。
从公司的角度来说,无论是按照对投诉事实的调查结果,还是按照柔婷公司的赔偿条例来说,罗女士都不符合退卡的条件。并且,退卡也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但是卢经理同时表示,前期处理过程中,既然加盟商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已经同意退卡,那现在就仍然按照柔婷公司之前对罗女士的答复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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