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08年1号消费警示

2008-1-14        

  三、托运贵重物品要选择保价,并根据物品实际价值签订“等额保价”合同,明确违约责任;

  四、要认真阅读货单上的承诺、委托单背面的合同约定,如发现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消费者可选择其它货运公司,避免自己的物品受损失后退赔困难;

  五、办理托运货物后,一定要保管好发票和收据等凭证;

  六、货到后要及时验货,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货物是否缺少,如发现货物破损或缺少及时与快递公司交涉或到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

(责任编辑:温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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