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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卫生厅告知书提示市民 识别甲流重症症状

www.39.net  2009-11-23    

  省卫生厅告知书提示市民

  早期识别甲流重症症状

  昨日,湖北省卫生厅发出告知书,提示市民从人群和症状两方面,早期识别甲流重症。告知书提示说,妊娠期妇女、呼吸系统病患、心血管病患、肥胖者等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后,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尽早去医院诊治。

  下列人群出现流感样症状后,易发展为重症病例,应尽早去医院诊治:

  妊娠期妇女;伴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等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肥胖者;年龄在5岁以下的儿童(年龄在2岁以下的婴幼儿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如出现流感样症状,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需住院治疗:

  持续高热3天以上;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青紫;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医学检查有肺炎征象;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当前,我省甲流进入高发期,疫情周报显示,上周(11月9日-11月15日),全省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173例,住院治疗30例,无死亡病例。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比例为54.8%,与前一周(53.9%)相比略有上升;甲流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为89.7%,与前一周(92.7%)相比有所下降。

  目前,卫生部门正积极救治恩施、大冶两地发现的2例甲流重症患者。

  卫生部门表示,甲流仍然可防、可控、可治。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是防控与有效治疗的关键。

  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流水+肥皂)、常通风、不扎堆、少摸脸、勿揉眼、健身体。咳嗽或打喷嚏时请用纸巾或手臂遮挡,纸巾请丢入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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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张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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