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医保新规:增加门诊病种 提高住院限额

2009-7-30        

  珠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前天公布:医保调整门诊特定病种,提高住院支付限额。

  目前,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共用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病种目录。

  调整后的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病种目录中有32种病种,未成年人医疗保险门诊病种目录中有13种病种。珠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说,与广东省门诊病种目录规定的21种病种及全国大部分城市10多种门诊病种相比,珠海市参保人将享受到更多的医疗保障。

  珠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历年来对门诊报销病种费用情况的分析,将原中额费用门诊病种中的肝硬化、慢性肾功能衰竭调整为高额费用门诊病种,相关病种待遇增幅在27%-170%不等。同时,取消门诊病种费用支付门槛。据测算,取消职工医疗保险及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门诊病种待遇支付门槛后,医疗保险基金将为此埋单约2000万元。此外,自去年9月珠海将职工医疗保险和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以后,此次宣布住院最高支付额度再次提高至30万元。

  然而,新方案也有令患者不方便处。过去,参保人可以在市内多家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门诊病种费用,调整后的政策规定,门诊病种实行定点就医,参保人应在市内定点医疗服务单位中选择1-3家作为门诊病种的费用结算机构。

(实习编辑: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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