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子整容失败 不算医疗事故?

2010-7-26    新闻晚报    祝玲 范献丰

  割个双眼皮,垫个挺鼻子——“整容”已不是生活中的禁忌话题,越来越多的年轻女孩选择整形美容机构来改变自己的容貌,使自己更加自信,然而变美的路途并非一帆风顺。

  “我只是想开个眼角,拉长眼睛,没想到弄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了。 ”年轻的崔小姐原本想通过眼角手术拥有一双大眼睛,没想到整成了“大小眼”,事过两年无法恢复正常。对此院方强调,崔小姐的情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

  ■读者反映

  手术后成“大小眼”

  市民崔小姐说,她在解放军455医院美和整形外科激光中心动完眼角手术后成了“大小眼”,如今两年已过去,仍然没有恢复。

  崔小姐说,动手术前她去医院咨询过很多次,医生承诺请最好的整形医生为她做手术,并且做了一系列担保,她才放心地交了3000多元手术费,并于2008年9月份进行了手术。

  “可是手术过程中我已经觉得有点不对劲了,做完右眼的手术,在做左眼时我感觉到有点不一样,在我再三追问下,***说左眼的手术是由主刀医生的副手做的,可是之前医院并没有跟我打过任何招呼。”崔小姐十分气愤,“之后我让***拿镜子给我看效果,结果发现两个眼睛明显不一样大,我当时气极了,与他们理论,医院开始时推托责任,最后才由主刀医生为我拆了左眼的线重新做了手术。 ”

  “我还以为事情这样就结束了,总算把手术做完了,没想到结果竟变成这样。 ”崔小姐泣不成声地说,这次手术给她今后两年的生活都带来了很大麻烦。崔小姐指着自己的右眼告诉记者:“我现在每天洗脸都很痛苦,右眼角开口太大,洗面奶都会渗进去,疼得不得了。 ”

  为此,崔小姐曾找过医院好几次,每次医生都告诉她不要急,还处于恢复期,慢慢会变好的。 “可是现在已经将近两年时间了,还是这个样子。我自己也去咨询了很多专家,他们都说我的眼睛已经无法再做任何修复了。 ”

  崔小姐说:“从今年4月份起,我频繁地去医院想讨个说法,也提出了赔偿,对方的答复始终不能让我满意。 ”

  ■院方答复

  这不属于医疗事故

  记者随后致电美和整形外科激光中心。该医院许院长告诉记者,崔小姐的情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我们医院在为患者进行手术前都会做很多工作,包括与患者签订一系列的知情告知同意书,由于整形美容行业有一定的特殊性,我们不能保证每位患者都能达到她们心中的期望值,另外,有些患者的隐蔽疤痕可能因自身情况消退得较慢等等,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包括手术后也可能出现两眼不对称等意外情况,这些在同意书中都有说明。 ”

  许院长还告诉记者,至于崔小姐所提到的由副手为其进行手术也是很正常的,每位主刀医生都有副手从旁协助,这并不算违规。

  “我院已经和崔小姐协商过赔偿问题,整个手术费用是3000多元,医院愿意补偿1万元,但是我们提出的方案崔小姐不愿意接受。 ”许院长称,如果崔小姐坚持这是医疗失误,不妨去做医疗鉴定,如何补偿,按鉴定结果来进行。许院长表示,现在各种维权渠道都很畅通,崔小姐完全可以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律师建议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如今,社会上整容的人越来越多,进行整容手术本身就要承担一定风险,一旦遇上纠纷,消费者应该注意保留哪些证据为自己维权?

  李东方律师告诉记者,像崔小姐这样的情况并非个案,由于目前离崔小姐手术已经隔了很长时间,所以当务之急应该先找到当初手术的合同文件,并且提供相关能证明手术失误事实的物证。

  “如果要证明崔小姐的手术确实属于医疗事故,崔小姐理当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稍后委员会会安排医生为其会诊,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李律师建议,至于赔偿事项,崔小姐可在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维护自己的权利。

(实习编辑:岑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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