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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识祛疤无斑不属医疗作用标识

www.39.net  2008-9-1    
  鉴于目前化妆品的存货依然有相当数量,原定的执法查处期推迟到明年10月1日。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包装标识。

  据广州市质监局介绍,新规定对化妆品进行了重新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也就是说,清洁牙齿的牙膏也属于化妆品行列。

  记者走访各大商店,发现不少化妆品对成分表少有列出。另外,“杀菌”、“阻碍黑色素”等医疗术语则出现在化妆品的标识上。比如有化妆品的小包装说明书中标注有“杀菌”“抑菌”等字样。而新列入化妆品行列的牙膏,“防蛀、增白、除菌”的广告用语则比比皆是。

(责任编辑:徐珩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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