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
研究院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产品的标签、氢醌、苯酚、铅、砷、汞、细菌总数、霉菌和
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11项指标进行检测。
试验样品全部由深圳市消委会和
盐田区消委会工作人员模拟普通消费者从深圳市场随机购买,样品包括洗面奶、
润肤膏霜、
润肤乳液三类产品,涉及的
品牌有雅芳、丁家宜、旁氏、妮维雅、可伶可俐、巴黎雪完美、索肤特、L’OREAL、采诗、佳雪等常见品牌,价格从8.2元到85元,共涉及40个品牌的40批次产品。结果显示,本次比较试验样品九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一成样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存在问题主要为标签不符合要求。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有4批次样品标签不符合要求,标签问题主要体现为无“QS”标志和使用作废标准作为其产品的执行标准。不达标样品为:东方颜牌水分
美白洁面乳(批号:DFJ070A)、蝶香牌专业美白洗面奶(批号:B97LATJ)、明依牌美白
滋润洗面奶(批号:200606001)、自然堂牌亮润美白洁肤霜(批号:KB383BD)。
化妆品须贴QS标志方可售卖
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2005年9月1日开始,包括化妆品等在内的86类工业产品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2006年11月1日起销售的化妆品必须要贴上“QS”标志才能上市销售,否则就视为
不合格产品。从外形上看,这一标志与
食品QS标志一样,唯一不同之处在于编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则由“XK”加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消费者可以以此识别。
经了解核实,本次无QS标志的两个样品,都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认证,但没按要求在包装上贴上标志,产品内在质量在本次检测中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另有两个样品标签不符合标准,原因是使用作废的标准为其产品的执行标准,其内在质量在本次检测中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消费指导
1.美白
祛斑类特殊化妆品要选择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场、超市、美容
美发用品店等地购买。
2.在购买祛斑类特殊化妆品时,要认准“卫妆特字”。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主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
防晒等9类产品),产品上必须标注有“卫妆特字”的批准文号,其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等。
3.不要选择无QS标志的化妆品;
4.在购买化妆品时,应
检查包装盒或包装容器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标识不全的产品;
5.在使用美白祛斑类化妆品产品时,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注意事项,并严格按说明书使用,如果出现不适或其他不良情况,应暂停使用,向
医生或专业人士咨询。
(责任编辑:徐珩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