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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教委规定:患流感师生诊治期间一律不得返校

www.39.net  2009-9-4    

  昨天,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今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三次预警,学校要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必须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立即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活动。

  近日,河南洛阳市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甘肃兰州市成功学校等相继发生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严重影响了学生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别是洛阳市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发生的暴发疫情,暴露出该学校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不重视及防控措施的不落实,特予以通报。

  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坚持晨检制度,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当地有关规定,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活动。学校要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必须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进行缺勤原因追踪,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该通知还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前后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要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清洁,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清除上学期剩余的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是否齐全和有效。各校要开展一次食品卫生安全、肠道传染病与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还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实习编辑:林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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