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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中毒为何变成“心因性”疾病?

www.39.net  2009-5-17    

  【背景】专家组称吉林化纤中毒事件源自“心因性”因素。

  5月15日,卫生部医学专家组今日公布了“吉林化纤中毒事件”调查结果,认定化纤厂职工身体不适反应“主要与心因性因素有关”,可排除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可能性。

  专家组的调查意见称,此次事件病人集中发生在同一工厂,分布在不同车间、发病时间不一致、病人主诉闻到不同的异常气味,临床表现缺乏特征性、规律性和一致的损伤靶器官,未见确切的阳性体征,辅助检查结果无相关的临床意义,化纤厂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查结果未显示超过国家标准,与急性化学中毒的发病特征不符。

  专家组的调查意见还排除了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康乃尔厂)生产过程中逸散到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如一氧化碳、硫化氢、苯胺、硝基苯、苯、硝酸等)引起不适反应的可能性。理由是:

  ——现场空气中一氧化碳、硫化氢、苯胺、硝基苯、苯、硝酸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康乃尔厂苯、苯胺、硝基苯、硝酸车间距化纤厂生产车间较远,且化纤厂职工出现不适反应的车间分散,与康乃尔厂距离远近无明显相关;

  ——康乃尔厂职工未发生身体不适反应;

  ——康乃尔厂停产后,化纤厂职工身体不适反应仍有发生,且人数较前增加。

  这些调查结果足够证明身体不适的职工确系心因性疾病吗?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教授沈政认为,要判断吉林化纤厂职工是否为心因性疾病,应首先排除化学物质中毒的可能。而且,医学结论涉及赔偿标准,应慎重对待。他指出,心因性疾病多发生在特定人群中,一般不会造成死亡。

  沈政表示,判断是否心因性疾病的关键是,首先要排除化学成分导致这些症状的可能。只有在化学解释不了的情况下,才能以心因性因素解释。要排除此次事件是化学物质毒性所致,应该对严重患者呼吸的气体进行分析,或者对患者的血尿进行样本分析,来检测其中是否存在化学中毒。

  同时,康乃尔厂职工未发生身体不适反应,也并不能作为否认化纤厂职工化学中毒的直接证据,沈政表示。还应该仔细检查康乃尔厂的废物排放系统。因为有的污染性企业,会将排废管道的出口设置在远离本厂的地方。

  沈政认为,有关心因性疾病的医学结论必须特别慎重,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群众和工厂组的利益纠纷,关系到患者未来的赔偿标准。如果是心因性因素致病,赔偿标准会很低;但如果是化学中毒,赔偿标准就比较高。轻率下判断将来带来很多问题。

  沈政指出,心因性疾病是指在特殊环境下,心理互相感应而发生的疾病。比如当一个人呼吸困难、情绪有变化、哭泣时,身边的人也会出现同样的反应。通常这种情况发生在受灾人群、女性群体,特别是女生宿舍。一个人哭,其他人跟着哭。一般发生在关系好、感情融洽的人群中。人与人产生了“共情”、心理感应。

  因此,判断是否心因性疾病要结合现场,沈政说。在吉林化纤中毒这件事中,不排除见到一些人不舒服,其他人也觉得不舒服。沈政指出,心因性因素一般不会造成死亡。

(实习编辑:焦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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