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七成以上患者有创伤美容史、小诊所看牙病史,文身文眉或共用注射器
●近一成是在校大学生
●丙肝患者配偶也应检查
去年2月开始,丙肝患者门诊治疗最高每月可报销3500元。这项惠民政策实施一年来,到底效果怎么样呢?记者昨日从广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获悉,享受就诊优惠的人只占患者的1/3,换言之,2/3的患者正在“潜水”。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伍锦明介绍说,从去年2月份开始,凡是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需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等在门诊进行治疗的,每月最高可报销3500元。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是慢性丙肝诊断治疗定点医院,据该院重症肝病科主任许敏介绍,慢性丙肝门诊治疗已纳入医保。然而,根据该局2006年的调研显示,广州共有1200多名丙肝患者登记在册,“真正接受治疗的才1/3左右,更多的患者尚不知道自己患病。”
“有一些非专科或小诊所医生对丙肝不了解,他们常常告诉患者丙肝没法治疗,这可能是有些患者不积极就诊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丙肝症状比较隐匿,感觉没有明显异常,导致患者以为不治疗也没关系。”许敏提醒说,如果能早发现的话,丙肝是可以治愈的。
许敏告诉记者,“目前接受治疗病人多数有着5至10年的病史,一半以上是90年代初期因输血感染的病人,他们年龄都比较大。”此外,近来有不少没有输血经历、感染途径不明的年轻患者,70%以上有创伤美容史、小诊所看牙病病史,文身、文眉或共用注射器的经历。有近一成是在校大学生,不少学生在献血时进行检测才发现自己已感染慢性丙肝。
专家提醒,病人如果发现丙肝,配偶最好也要来检查一下。
丙肝九大高危人群:
有偿献血者,尤其是有献血浆史者;1993年前接受输血者、维持血液透析者和接受器官移植者;1995年前使用过血液制品者;静脉内注射毒品者;HIV感染者;感染HCV母亲所生的婴儿;针刺、刀伤或黏膜暴露HCV阳性血液的医护人员、急救或保安人员;不安全性行为者;接受过手术或输血的患者、血透析、介入性诊疗患者。
(实习编辑:焦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