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疾病要闻 > 正文

云南立法:用人单位须定期做妇科病乳腺病筛查

www.39.net  2008-10-27    

  云南省立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定期为女职工进行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

  经过修订的《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日前正式颁布施行。这一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两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的筛查。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增加筛查次数和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定期为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这一法规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妇女的常见妇科病普查制度。”

  为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还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妇女生育保险的经费投入。为城乡贫困孕产妇免除其基本的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等费用。

(责任编辑:温小军)

  • 网友评论发表时间
昵称:
内容:
请输入验证码: code
39健康网 - 39健康網 - 中国优质医疗保健信息与在线健康服务平台 Copyright © 2000-2024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