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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乙肝检查还应重视其潜规则

www.39.net  2009-10-11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主任邓海华10月10日表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内权威专家,就规范入学、就业健康体检中乙肝检查项目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讨论,形成了共识。专家认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两对半”不会影响他人健康。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依据上述共识制订指导性意见。

  今年8月,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崔富强曾透露,卫生部将出台政策——常规体检表(含入学、入托、就业、健康证申领等)的待选“菜单”中,将取消乙肝“两对半”项目。尽管卫生部发言人当时表示专家意见不代表官方意见。事隔两个月,卫生部表示,正在依据专家共识制订取消入学就业乙肝检测的指导性意见。卫生部尊重专家共识,转变对乙肝检测的态度,值得肯定。

  卫生部颁布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中指出,乙肝主要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人们通常所说的“小三阳”、“大三阳”乙肝病毒携带者无需经过特殊治疗,只要定期复查就可正常生活。然而,由于社会偏见的原因,乙肝歧视问题一直存在,特别是在就业方面,乙肝病毒携带者容易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卫生部继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接收乙肝儿童之后,即将制订取消入学就业乙肝检测意见。这是对乙肝歧视社会心态的必要矫正,也有利于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私权利。

  但是,要说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心态即将消除还为时过早。事实上,早在2007年5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卫生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明确要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保护其隐私权。《就业促进法》也规定:“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然而,乙肝病毒携带者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的消息仍屡见报端,切实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平等就业权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其实,不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遭受入学、就业歧视,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就业歧视无处不在。用人单位在疾病、非全日制学历、性别、身高、年龄、外貌、户籍,甚至酒量、属相、血型、姓氏等与工作岗位无关的项目上,设置了多重就业门槛,不少人因此望职兴叹。

  有调查显示,有85。5%的人认为在找工作当中存在就业歧视,其中认为严重和比较严重的占到58%。客观地讲,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就业歧视特别是涉及个人隐私的乙肝歧视,多数人会保持沉默。应该说,就业歧视愈演愈烈与求职者“集体无意识”有关。但是,在“一岗难求”的大背景下,用人单位的眼光也变得越来越挑剔。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地位普遍不对称,是不争的事实。即使求职者对用人单位的歧视条款不满意,但为了谋求饭碗,也不敢吭声。

  在当前就业环境下,指望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单打独斗并不现实。对此,相关部门应该有所作为,一方面要清理、矫正用人歧视条款,营造公平就业的氛围。另一方面,既然有了相关法律与制度,就要让其生效,而法制的效力来自于执行力。唯其如此,求职者才有底气向就业歧视说“不”,逐步纠正就业歧视潜规则。

(责任编辑:潘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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