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医生走穴”
关于走穴,新《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指演员为了捞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医生也开始加入“走穴大军”,利用休息时间私自外出诊治病人。
医生走穴的政策法规
2009年4月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在医疗界引起了广泛关注。不过长期以来,“医生走穴”并未因“涉嫌非法”而消失。“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
医生执业的规定
现行《执业医师法》和有关文件均规定,医生只能在一个医疗机构注册执业;新医改方案中,这一限制将被探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草拟稿)规定,医师已注册执业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依次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最多可以登记3个执业点;草拟稿还规定,医师多地点执业仅限于本省辖区内,医师必须具有副高级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3年以上,同时经第一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同意才可以申请多地点执业。
我国执业医师的现状
中国共有194万名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但知识和经验丰富的医生多集中于大城市。而按现行规定,除“会诊”和政府指派的任务,这些医生只能在注册医疗机构为患者治病,异地执业属于“非法”。
厅长眼中的医生走穴
四川省卫生厅厅长谢明道坦言:“在医疗机构中,不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人员独立执业,医生走穴甚至当橱窗专家,医疗文书记录不全等现象比较普遍。”北京市海淀区一家大医院的麻醉科主任说:“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各大医院就开始有高水平的医生到外院或者外地走穴,而且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价目表,只是这个话题始终不愿拿到桌面上明谈。
卫生部看医生走穴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主任邓海华今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医师多点执业和“走穴”有着本质的区别。
邓海华说,新医改提出了要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在媒体解读多点执业的时候,往往将其等同于说这是医师“走穴”的合法化,我想这种理解显然不是医改方案提出多点执业的政策本意。
邓海华认为,“走穴”,是为他的个人利益所走,多点执业应该是为公益、为缓解基层的医疗卫生需求而执业,价值取向是不一样,它的监管机制当然也是不一样的。
邓海华表示,医师多地点执业对于更好地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区域间、机构间人员和技术的交流,提高基层医院诊疗技术水平,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
(实习编辑:梁文婷)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