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规定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经过审核批准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和保健业务。
新医改方案提出要研究探索医师多点执业问题,这意味着我国医师制度的重大改革。我国对医疗人员的管理原来是封闭式的,医师为医院所有,人才流动受到制约,医师多点执业有助于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一些身体健康的退休医生、在职医生多点执业,一方面可以增加医务人员的经济收入,而且自身的价值也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另一方面使基层普通群众能就近得到技术水平较高专家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目前,退休医生有的被基层民营医院聘请,有的被原单位留用。这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对退休医生继续从事医疗工作发挥余热的做法,有部分在职医生并不欢迎,认为抢了他们的饭碗,争了他们的生意;而在职的医师因没有法律法规明确他们可以多点执业,单位也不允许他们外出兼职,双休日闲着没事只能打牌钓鱼。过去也曾有医生单纯为了经济利益,私自“医疗走穴”。所谓“多点执业”处于无领导、无组织状态,医生离开原执业地点,不注册照常执业。看似他们有了用武之地,可以外出行医了,但忽视了基层医院的医疗、护理条件,忽视了医疗是需要“团队”努力才能完成的。特别是超范围手术,如术前、术后配合不好就难以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
新医改方案提出探索医师多点执业的路子,为调动医生们的积极性,发挥专业特长,为社会、为群众医疗保健作更多、更实际的贡献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在为民服务中也获得了应得的经济利益。但如果仍像过去那样无序、盲目的放开,可能会事与愿违,不利于医疗安全。为了对群众负责,也为了对医务人员负责,我建议:一要加强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或委托老科协做好多点执业登记注册工作,发挥老科协智囊团人才库的作用,医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使之规范化、正轨化。二要先行试点,积极稳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不能冒进,避免加大改革成本。
(实习编辑:张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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