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七种广告严重违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告
根据我局对我市主要媒体2009年2月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情况显示:“五海瘿瘤丸”等七种药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暂停“五海瘿瘤丸”等七种药品品种(具体见附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各药品经营单位应暂停该药品在我市的经营活动。
相关企业应停止违法广告所涉药品在我市各媒体的广告发布,并按照《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原违法广告发布媒体的相应版面,以不小于违法广告大小版面发布更正启事,更正启事的发布频次不得少于原违法广告的发布频次,以消除影响。
对被采取暂停销售措施的药品品种,我局将移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查处。所涉生产企业在发布更正启事后,向我局出具已接受工商部门查处的相关证明文件,我局将依法作出是否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
我局执法部门将对本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如发现继续经营相关品种的单位,应封存扣押并进行抽验。
(责任编辑:危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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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药品禁止在大众媒体上投放广告
擅长领域:呼吸系统疾病(如:发热、咳嗽、咯血、胸痛、发绀、困难,胸闷、心悸、打鼾……)及老年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管扩张、肺炎、肺结核、胸部肿瘤、呼吸衰竭、高血压、冠心病、心律失常、胃肠功紊乱、糖尿病、痛风、骨质疏松、风湿……)的诊断及治疗
擅长领域:2003年研究生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心血管专业,副主任医师,毕业后长期从事急诊科工作,擅长恶性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绞痛、高血压病、冠心病、上消化道出血、糖尿病酸中毒、脑梗塞、脑出血等疾病的诊治。参与市级课题一项,区级课题一项,发表国内外核心期刊文章数篇。
擅长领域: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常见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