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即将开展,记者昨日从江门市卫生局获悉,江门(三区四市)从明年起,估计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约238万人,他们能够享受每月门诊报销至少提高10元;特殊门诊由2009年3000元提高至1万元;住院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至6万元;母亲参加新农合“生产”的,婴儿随母亲免费享受当年保障;全省唯一促进中医发展新政策,在住院治疗过程中,中成药比例占四成的,报销比例提高5%。
预计238万人参保
新一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即将拉开序幕,目前正处于宣传发动阶段。江门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黄深洪主任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市参加新农合目标人群大约有240万人,除去出国、外出务工已购社保等原因外,今年实际有228万人参加新农合医疗项目。
根据《江门市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2010年工作方案》),与2009年度相对比,2010年新农合的筹资标准、保障水平将大幅增长,这意味着参合农民将得到更多的保障,保守估计新举措将大大提高参合目标人群积极性,大约有238万人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实惠。
每人需多交10元
江门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罗雁玲副主任介绍,《2010年工作方案》中2010年度全市参合率要达到99%以上,比2009年95%的参合率目标任务提高了4个百分点,江门市新农合参合人口覆盖率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市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全部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据介绍,2010年度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人均筹资标准要达到230元以上,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的人均筹资标准要达到150元以上,比2009年度全市人均筹资标准110元,相应提高了120元和40元,筹资标准增幅为109%和36.4%。参合农民出资标准有适当的提高,2010年江门市参合人员每人出资30元,比2009年参合农民个人出资20元增加10元。“简单而言,所有参加新农合人员自筹资金部分,每人多给10元,剩余部分全部由政府缴纳。”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负责人表示。
各级财政将补助1.5亿元
据悉,2010年,各级财政补助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参合农民每人200元,各级财政补助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参合农民每人120元,比2009年各级财政补助90元的标准分别提高了110元和30元,财政补助增幅为122%和33%。
据市财政测算,2010年度市、县、镇三级财政补助新农合资金预算达2.8亿元,比2009年度增加1.3亿元,增加1.5亿元增幅达46.4%。
提升的几项主要保障
住院补偿最高为6万元
与参合人员关系最为密切的当然是保障水平。
记者了解到,2010年住院补偿最高为6万元,比2009年提高了1万元。实际住院补偿比例要达到50%以上,比2009年提高10个百分点。同时,参合人员可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自主择医。
在用药目录和诊疗范围内,镇级卫生院、县级医院以及县外医院补偿比例分别为70%以上、60%及45%。
中医药住院报销提高5%
江门市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明年新农合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扶持中医药事业蓬勃健康发展。在全市各级中医院和镇级卫生院住院治疗的,中医药(含中成药)费用占40%的,住院补偿报销比例提高5%(镇级卫生院提高8%)。
参合人员属五保户的,住院实行零起付线,补偿比例比其他人员高10个百分点。
门诊报销至少提高10元
2010年江门市新农合在镇级卫生院、村卫生站(指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村卫生站)全面实施门诊统筹报销制度,按当年筹资总额的20%预算普通门诊统筹资金,门诊补偿比例不低于30%,比2009年门诊报销20元(鹤山30~50元)提高10到26元。
同时,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列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相应增加: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等5种病种范围。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比例达到30%以上,封顶线达到1万元,比2009年最高的3000元增加了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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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黄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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