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近日出台《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康复治疗经费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将从今年开始对全县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的康复治疗费用采取政府买单为主、慈善总会赞助为辅的政策,每位病人每次最多可获得1.5万元的医疗费用补助。
据嵊泗县卫生局副局长龚岳平介绍,为进一步提高贫困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治疗率,降低复发率,嵊泗县今年对低保、低保边缘户及确有生活困难家庭中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进行住院补助;对低保、低保边缘户及确有生活困难家庭中的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门诊补助。康复治疗经费补助80%由县财政从相关资金中调拨,20%由县慈善总会等社会机构予以赞助。
该方案规定了补助标准: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家庭的重症精神病患者,其住院期间的医疗总费用在享受农(职)医保、商保、救助等政策后,剩余医疗费用实行全额补助;确因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具有暴力型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入院时先由个人预付30%费用,出院时在享受有关补助政策后,一次性给予补助住院费用70%。
(实习编辑:周丽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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