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1+1》2013年10月24日播出《打不倒的“胡万林”?》:参会学员称,“神医”胡万林的自然运动疗法,就是每人每天喝五味汤,然后运动呕吐,“把胃残渣吐干净以净化身体”,五味汤里有“白糖、食盐、酱油、陈醋,加一点咖啡”。而警方对死亡学生的鉴定通知书显示,死亡符合饮用含芒硝类液体后引起的征象。胡万林也曾承认五味汤中含有芒硝。节目实录:
评论员 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13年前,2000年的时候,当时的“神医”胡万林,因为非法行医导致有人死亡,因此被判了15年徒刑。当时我以为,这个当年已经51岁的人,应该从历史当中就慢慢消失了,起码从我们视线当中慢慢消失,将来也不会再有机会祸害人了。但是谁能想到,这几天一看新闻才发现,他不仅在2011年提前已经出狱了,而且再次走上了非法行医的道路,并且再次把人给治死了,而又被抓起来了。这个我们身边的“不倒翁”,为什么能一次又一次地不倒呢?他的责任当然有,而我们的责任又是什么呢?这到底该怎么样去思考。来,今天我们一起去关注他。
解说:
在云旭阳的网络空间里,关于他自己的照片极少,但仅有的几张,却都是笑容灿烂的。直到今天,仍然有生前朋友给他留言,询问失去联系的他“在吗?”或者寄托哀悼,写下“旭阳,走好!”今天,距离云旭阳离开人世已经过去54天,今天通过他的个人网络空间,我们仍能了解,这个22岁的阳光大男孩,对中医针灸是多么的痴迷。在他发布的所有538篇日志中,关于针灸理论的,就占到了457篇。从事针灸,曾是他追求的理想事业。直到今年8月29日,他跟家人说,要去河南洛阳市,参加一个中医研讨会。
电话采访 云文超 云旭阳父亲:
当时是8月29日上午,孩子离家出走的,走的时候他说网上联系到,洛阳有个中医研讨会,当时他身上带一千块钱去了。
解说:
然而,仅仅过了两天,云旭阳的父亲得到的却是儿子的噩耗。
云文超:
我听到他的消息就是8月31日,晚上10点以后,说小孩在那边出事,不行了,说他喝了什么东西。到9月2日,我们去洛阳市新安县,孩子出事地点,我走到洛阳市新安县的时候,孩子已经在殡仪馆里了。云旭阳的死亡地点,是在洛阳新安县龙潭大峡谷的一个农家宾馆,那么8月31日中午,云旭阳及其他一行17人入住之后,在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根据宾馆老板李建国的描述,大约下午4、5点钟,楼上随即开始传出类似人呕吐时的巨大“吭吭”声,响动很大,担心有人出事,李建国想上楼察看,但在楼道口被堵住,不让靠近。直到8点左右,一名男青年,神色慌张地从楼上跑下来,大喊“有人快死了,下一个就是我。”赤身裸体,半靠墙上,头上出血,口冒不明液体,这是随后跑上楼的旅馆老板的儿子,在事发306房间的卫生间里看到的场景,那么之前,死者云旭阳究竟在里边做什么?今天,我们也采访了当时在事发现场的另一名学员。据他介绍,当时云旭阳喝的是一种叫做五味汤的液体。
电话采访 陈永康:
他是在厕所里面,(呕吐)时间搞长了以后,他把那个厕所里面搞堵了,水全部流在那个房间里面了,后来他们发现那个房间怎么那么多水,就敲那个门,喊他就喊不应,喊不应他们就把门撞开了,撞开以后,他就已经在地上了,他后脑勺有血,可能是这个后脑着地以后,人摔了以后昏迷的,跟喝五味汤没什么关系。
记者:
但是我看有很多媒体报道,是说孩子身上是有伤的。
陈永康:
他是摔伤的。
记者:
烫伤是哪里来的?
陈永康:
烫伤是他把热水器搞坏了,那个脚上的伤可能是他抽搐的时候,蹭到墙上,蹭破了。
解说:
随后县医院急救人员赶到,进行持续抢救,22岁的云旭阳,最终宣告不治身亡。
白岩松:
我们听今天下午对那个当时在现场的另一位学员的采访,你马上就会生疑,如果要是按他接受采访所说的,很有可能要描述成,他是在卫生间里倒了,然后摔在地上有血,最后他的死亡原因可能是这个,跟喝五味汤什么等等是没有关系。我们来看一下警方的尸检报告。河南新安县的警方,尸检鉴定意见通知书:
“云旭阳符合因饮用含芒硝类的液体后引起恶心、呕吐等,合并肠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导致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征象。”
并没有说是外力的作用所导致的,这是一个尸检意见通知书,当然请注意,这是一个征象,也并没有说是最后的确定。我们来了解一下,假如是含有芒硝,果壳问答上面说,芒硝是什么呢?它在肠道产生高渗透压而起到泻药的作用。滥用泻药可以导致脱水和体内电解质失衡,严重的时候,可能危及生命,长期使用也可影响消化系统的正常功能。腹泻不等于排毒,靠芒硝来“包治百病”,导致病情延误,也会有很大的危害。
那么还要把这个事情说回来,其实这个22岁的阳光男孩要去学中医的时候,请注意,他并不是去治病,而是去学习,因为有这样一个研讨会。他到了那儿之后,应该知道这就是胡万林。在当今这样的一个互联网时代里头,一个大学生想要查一下,找一下胡万林之前的这种经历,应该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假如知道了,还要向他学,而且非常非常的信,这里就有很多让我们困惑的东西了。当然,这可能也正是胡万林能够重出江湖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可能不懂法律,可能也不懂医学,不懂科学,但是他懂很多的中国人,很多的中国人至今仍然会去信神医,去信很多不科学的东西,只要这群人在,胡万林很清楚,他就可以保证“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当然要加引号了,他就可以再加引号地“东山再起”。
不过在这里,我们先不去探讨别的,有一个细节必须要去关注。他是1999年的时候,因为非法行医把人给治死了,给抓起来的。然后2000年的时候被判了15年,但是2011年的时候就出狱了,即便从1999年算起,他也差三年的刑期,这就涉及到了减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接下来我们马上要连线一位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的教授,阮齐林,阮教授您好。
阮齐林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您好。
白岩松:
首先要问您一个司法的问题,符合什么样条件才可以减刑?
阮齐林:
根据法律规定,犯人有立功,或者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主要是四个方面:第一,认罪、悔罪;第二,遵守监规;第三,积极参加改造和培训;第四,完成生产任务。因此满足这样的条件,就可以减刑,我们国家减刑适用的是相当广泛的,通常只要实际执行的刑期,不低于原判刑期的1/2,能够出狱的,通常认为这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白岩松:
胡万林一定是属于符合这四项当中一项,但是我们是否可以去探寻,应该告诉我们。
阮齐林:
同时符合这四项才可以减刑。
白岩松:
所以要告诉我们,他为什么会去减刑,这个要求不过分吧,我们如果向当地征求的话?阮齐林:
对对。而且监狱里的管理是非常规范的,他有一套积分制度,就是犯人通过表现,积到一定的分数,就可以报减刑,关于这个问题,最高法专门有一个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操作非常具体,一般判15年刑提前三年出来,在我们看来,还是符合常规的,犯人一般表现,这个时间出来,还是正常的。
白岩松:
这一点就说,我们要去更详细知道,他是符合哪些条件,这个我们应该得到答复,当成一个我们要提问的地方。
接下来阮教授,我们要关心这个,关于他这次所设的罪名,我们发现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看法,当地的公安机关认为,他所设的罪名为涉嫌非法行医,原因是参加活动的所有人都喝了涉案的不明液体,胡万林行为实质就是行医,其主观上不是想置谁于死地,但是家属通过代理律师却反映不是,他们认为,所设的罪名应该是涉嫌故意杀人,他们的原因是什么呢?胡万林此前曾用芒硝致人死亡,对其危险性非常清楚,再次使用属于明知故犯,云旭阳出现不良反应后,没有及时救治,存在较多放任,有“故意杀人”的嫌疑。他的父亲也说,孩子身体健康是学习的,不是去治病的,认定胡万林非法行医,不太接受。那么阮教授,您的看法呢?
阮齐林:
我认为公安以非法行医立案,和被害人一方,怀疑他有杀人的嫌疑,这都很正常。因为根据警方的考虑是这样,本案有些案件的事实,需要进一步地查实,保守起见,暂时以非法行医来立案,因为这样的话就是一种比较保守、低调的做法。如果案件进一步地查明,如果涉嫌杀人,可能就按杀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就按过失致人死亡,涉嫌非法行医,就按非法行医,这是公安的做法,我认为是很正常的。
白岩松:
但是我们换一个角度去想,如果从家属反映,这不是非法行医,我孩子又没病,又不是到那儿治病的,你以前因为用芒硝就被判过刑,这次你是明知故犯,你觉得他的陈述,是否也有一定的司法道理?
阮齐林:
家属这种想法,完全符合人之常情,要定故意杀人罪,从专业角度讲,必须满足两个基本点:第一,客观上,他使用的方法,足以致人死亡。这个足以致人死亡,通常意义上的足以致人死亡,而不是偶然的。第二个,就是主观上,对造成死亡的结果是明知的,或者说是放任的。如果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是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当然目前,胡万林这种情况,符合不符合这个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地查实。
白岩松:
好的,非常感谢阮教授给我们的提示,我想电视机前的观众,也可以通过阮教授给我们这样的一个提示,去做自己的判断,有时情绪跟司法的精神,有时候虽然不一致,但是要尊重司法的精神和相关的条款。
接下来我们就要去关注,胡万林出来了之后,在干什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研讨会?青年人为什么要奔之而去呢?
解说:
一个建筑专业的大学生,为何会前往一个所谓的中医研讨会,并且意外身亡,究竟是谁引他走上了这条不归之路?
电话采访 云文超 云旭阳父亲:
陈永康、秦昌武与我孩子联系,说有一个中医研讨会,我孩子8月29日中午离家出走的,带了一千块钱,参加他的所谓中医研讨会。
解说:
陈永康是谁,秦昌武又是谁,陈永康是云旭阳学针灸时曾拜过的一位师傅,据媒体报道,正是经陈永康介绍,云旭阳才前往参加这个中医研讨会。而当我们今天联系陈永康,他却表示,自己也是从学针灸的弟子秦昌武口中了解到了胡万林和他的所谓神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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