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多部门管理存在的矛盾
上海市对民办医疗机构的管理一方面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区县负责区域管理;另一方面,按照职责分工,卫生、物价、药监、工商、医保等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由于各条线之间沟通不够,一些监管信息有时不能及时传递,也影响了管理的力度。
4、监管与扶持的矛盾
针对民办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确实必须在加强监管上下大力气。但积极鼓励社会办医,这是国家和上海市从政策层面早已明确的。在严堵"歪门邪道"的同时,如何在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多给"出路"上予以统筹考虑,妥善处理短期集中监管与长期规范发展的关系,这也是促进民办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⑤。比如:一线监管部门,代表的是政府形象,如何在严格管理中更好地体现服务;宣传上如何避免出现"一边倒",正确引导媒体舆论,等等。
5、依法处置与社会稳定的矛盾
民办医院的一些问题曝光后,有关部门依法给予严肃处理是完全必要的。但医院的情况比较特殊,特别是病人善后等方面的问题相互纠结,如处理不好,容易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如何处理好这一矛盾也是政策协调需要考虑的问题。
三、民办医疗机构管理政策目标的协调方法和政策建议
根据政策目标协调的固定目标法、机动目标法等分析方法,在政策确定计划目标时,并非所有的目标都是合理和可以实现的,目标的数量或目标的水平取决于政府想要解决问题的广度和深度。因此,针对民办医疗机构相关管理政策在政策目标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其协调可考虑以下方面:
1、根据固定目标法,政策的工具数必须大于或等于目标数。因此,可考虑适当增加政策工具。比如,在解决违法必究与监管成本高的矛盾时,可考虑进一步规范民办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内容,在此基础上,完善价格备案制度。亦可通过行业协会等机构发布行业指导价等形式,强化行业自律机制。同样,在解决政策目标在加强管理与社会稳定方面的矛盾时,可综合考虑引入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等有关保障措施与之配套,以解除政府对违规机构进行处置时的后顾之忧。
2、根据机动目标法,在政策目标既有矛盾又都不可放弃时,可以使目标逐步接近理想值。因此,在解决准入标准与行业特性等矛盾时,一方面,可考虑对现有各类民办医疗机构进行梳理,从全市层面研究提出社会办医的合理规模和布局,进一步明确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应严格控制增量,可考虑结合区域卫生规划,适当提高准入门槛,以求总量平衡、量质相符。
3、在解决多部门管理以及扶持与监管等政策目标的矛盾时,因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除运用固定目标法和机动目标法等方法进行政策目标协调外,也可考虑对涉及社会办医体制、机制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在适当区域如浦东新区进行试点,以便探索积累经验,发挥引领作用。
(实习编辑:麦永亮)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擅长领域:毕业于山西长治医学院,从事内科临床工作二十多年,从事社区全科八年多,擅长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脑卒中、慢性咳嗽、支气管哮喘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擅长领域:擅长:儿童哮喘、儿童慢性咳嗽、小儿间质性肺病及呼吸系统疑难病的诊治。
擅长领域:在吉林三甲医院从事中医、针灸理疗工作二十余年。曾在长春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研修,曾受俄罗斯政府邀请从事中医、针灸等中医诊疗工作。撰写国家级、省级医学论文20余篇,并亲自带教多名中医进修学生。擅长风湿、类风湿、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引起的各种关节肌肉疼痛,中风偏瘫、痿症、哮喘、癫痫、呃逆等消化系统、神经系统、骨关节、软组织、肌肉等疾患的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