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新政带来改革突破口
记者:您在评价新近出台的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时,用的是“医改新政”这个词。
医改能被称作是“新政”的理由、依据是什么?在部门利益较突出、中央与地方职权划分不明晰、财税体制不顺的情况下,医改能否达到设计的改革目标?
迟福林:把医改放在反危机和适应发展阶段转变的大背景下,医改就不仅仅是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改革,而具备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战略性意义。如你所说,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改革涉及到中国改革的多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职能转变和自身转型。如果没有政府转型的实质性推动,医改方案很难真正推动执行。从本质上讲,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年由于财政税收体制、官员考核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形成具有了普遍性。医改方案由十几个部门联合,谁是这个方案的主体决策者?谁是执行者?谁又是监督者?这三者关系始终不明确。同时,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尚在建立中,在这样的情况下,3年8500亿元的投资和若干项目要取得实际效果,就需要投资具有公开性、透明化,实现公平分配,并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在整个改革层面进入利益调整阶段的时候,如果政府自身利益不被打破,让其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就缺少前提。
其次,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建立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分工体系。中央和地方的投入机制各是什么?目前来看,主要靠行政化的办法在推;长期看,取决于中央和地方职责的明确划分,这样才能有相应的问责制度。
第三,既然有分工,就涉及到财税体制改革。未来3年,要真正实现医改方案中详细规定的改革目标,就必然要求财税体制要与之相配套。未来也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最好时期。如果没有财税体制配套改革,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就无法划分,职责分工也就无法确定。同时,财税体制改革也是发展方式转型的要求,本届政府有条件推进这件事。
第四,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问题。医改新政提出,农民可以选择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可以对接。如何选择?如何对接?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阶段,转型中的最大问题是城乡二元制度的改变,而城乡二元结构是以城乡福利的二元制度安排为突出特征的。如果不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如果不改变束缚在户籍制度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差别,局部的、技术上的改善不能解决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巨大差距。
第五,社会体制变革。中国的发展方式转型,既有经济转型,又有社会转型,社会转型的焦点就集中在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的社会变革上。目前社会领域最大的矛盾,是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的利益协调。老百姓的最大诉求,是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的公平诉求。比如,新医改方案强调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作用,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如社区,是与社区体制联系在一起的――社区本身就是用于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而现在的社区,是政府扶持下身份不明的产物,不能很好地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未来的社区模式一定要和社区担任的公共服务职能相联系,是公益性的服务机构而非政府的派出机构,这样才能使社区成为社会的组成部分,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才能稳定持久地提供社会服务。
第六,市场机制的问题。首先不能简单地把医疗改革的遇阻归结为医疗的市场化。严格地讲,这几年医疗改革中的很大问题,是政府责任不到位,是政府卸财政包袱,把付费责任主要分摊给个人。也就是说,“看病难,看病贵”有多种原因,但其中政府责任的缺失和责任不到位是重要原因。其次,中国的医疗卫生需求是不平衡的,具有层次性的特点,而政府只能解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问题,不可能包揽解决一切。这就决定了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必须由政府和社会、市场一起来解决,而政府只能做自己应当做的事,并把它做好。另外,即使政府要解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问题,也不可能由政府直接来代办,而是采取多种方式,如公开采购服务等,这些在新医改方案中都有明确表示。最后,公益性不应与公立医院划等号。公立医院是公益性的主体,而社会发展到今天,很多人有意从事发展慈善事业,许多社会资本愿意进入公益领域。体现公益性,应以公立医院为主体,采取支持、鼓励的政策,来吸引、争取社会资本的参与。归纳起来说,在提供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时,政府是主导,居于责任的第一位。在此前提下,市场、社会机制也十分重要。
所以,医改新政,“政”就“政”在它牵动全局,是个系统工程。我们要解决的是13亿人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问题。但是,要达到这个目标,涉及的问题远远超出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的范围。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就必须与相关改革配套。新阶段的改革,希望以医改新政为契机,推动相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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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2003年研究生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心血管专业,副主任医师,毕业后长期从事急诊科工作,擅长恶性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绞痛、高血压病、冠心病、上消化道出血、糖尿病酸中毒、脑梗塞、脑出血等疾病的诊治。参与市级课题一项,区级课题一项,发表国内外核心期刊文章数篇。
擅长领域:擅长治疗消化系统疾病(胃肠肝胆等)、风湿痹病、鼻炎、咽炎、咳嗽、头痛、眩晕、耳鸣、心悸、冠心病、失眠、虚证及小儿感冒、咳嗽、纳呆、腹痛、腹泻、便秘等病证。
擅长领域:在吉林三甲医院从事中医、针灸理疗工作二十余年。曾在长春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研修,曾受俄罗斯政府邀请从事中医、针灸等中医诊疗工作。撰写国家级、省级医学论文20余篇,并亲自带教多名中医进修学生。擅长风湿、类风湿、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引起的各种关节肌肉疼痛,中风偏瘫、痿症、哮喘、癫痫、呃逆等消化系统、神经系统、骨关节、软组织、肌肉等疾患的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