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意见》,4月7号国务院印发了《医药卫生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制订发布的两个医改文件,明确了新时期卫生工作的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卫生部指出:全力推进医改是当前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
新医改涉及国计民生,凝聚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心血和期望。为了让老百姓读懂政策,理解医改,更好地享受社会主义公民权利,连日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各大主流媒体从各自媒体特色出发,准确定位,服务百姓,利用主要版面对国家这一新政策进行了深入浅出、清晰细致的系列报道和解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民日报:深度解读新医改政策,全面反映专家百姓心声
4月7日,《意见》发表的第二天,也即国务院印发《医药卫生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当天,人民日报在重要版面刊发一篇题为《专家解读新医改新亮点:全民医保将改变病无所医》的文章。文章一开始便隆重指出:2009年4月6日,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一个历史性的日子。
文章说:经过5个多月广泛征求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终于在公众的企盼中揭开神秘的面纱。3年来,新医改方案从无到有,集思广益,数易其稿,凝聚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心血和期望。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新方案理念更加创新,目标更加清晰,措施更加具体。新医改方案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指明了方向。
随后,文章就《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和服务宗旨,从“理念创新,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大突破,‘全民医保’将从根本上改变‘病无所医’局面”、“重要目标,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招标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让百姓吃上廉价药、安全药”、“回归公益,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等几个方面进行特色总结。
文章指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也是新医改方案的最大亮点;而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医改的重要目标。文章引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学系主任蔡江南教授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王杉观点指出:“个人医药费用支出比重过高,是造成看病贵的重要因素。”新医改方案提出的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将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城乡居民“病无所医”的局面,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有效缓解“看病贵”难题。而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筑牢医疗保障制度的底线,是新医改的重大突破。
文章最后强调: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点,也是最大难点。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药补医”政策,导致公立医院盲目逐利,背离公益性。新医改方案指出,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
4月8日,人民日报又在第二版整版发表解读文章:《新医改十问——发改委、卫生部负责人就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发布答问》。文章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人,并根据新医改政策内容的主要特点和老百姓在领会政策中可能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设计了十个大问题:①医改文件吸纳了哪些社会意见?②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③基本医保如何全面覆盖城乡?④公立医院公益性靠什么维护?⑤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包括哪些?⑥群众从医改中能得到多少实惠?⑦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原因何在?⑧怎么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⑨政府卫生投入增多少投何处?⑩怎样贯彻落实医改文件?
文章最后说:为切实加强领导,国务院已成立了以李克强副总理为组长,16个部门参加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操作性文件,并于近期陆续出台。各级政府将根据《意见》和《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对一些需要试点的重大改革,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近期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进行探索创新。
4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地方负责人座谈会。李克强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新医改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抓紧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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