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天匆匆而过,回望2008年5月12日已是一周年。一捧菊、一樽酒,以此献上我们对逝者无限的哀思。对生者来说,应该铭记那些感动灵魂的点点滴滴,因此,我们要牢记在这场灾难中表现出的人性的大爱以及人类应对灾难时坚强有力的行动。在这场“战役”中,医药企业在赈灾活动中勇敢地承担起了应有的社会责任,而同时,在与灾难抗争的过程中,为药品应急供应体系的建设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身为医药人,我们尤其需要记录下这一启示。
5月12日,既是“5·12汶川大地震”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此时,甲型H1N1流感在全球蔓延,中国内地亦在5月11日中午确诊首例病例;当日晚,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增加抗病毒药物、疫苗及相关技术的储备。防控工作由此升级。
无论是难于预计的自然灾害还是突发的公共疫情,在国家的应急体系中,药品的应急机制显得颇为关键:药品对于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不可或缺。
储备制度亟需完善
在1999年出台的《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框架下,国家医药储备由中央和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医药储备组成。通常情况下,在发生一般性灾情和疫情时,由地方储备负责供应。中央医药储备则主要负责重大及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所需的医药用品储备,侧重于特种药品、专项药品及医疗器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直接对国务院负责。
在去年的抗震救灾中,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发改委紧急启动了国家两级医药储备,国药控股、上海医药、重庆医药和四川科伦等具有储备职能的医药商业公司,在短时间内紧急调拨了大量的储备药械。
但事实上,对于不可计数的灾区伤员来说,国家医药储备只解决了一部分的问题,因为国家药品储备在品种尤其是数量上是有所欠缺的,因此,如何完善国家药品储备制度,也就成了业内关心的话题。
首先是国家医药储备目录的问题,在每次大的灾难过后,这个储备目录都会纳入一批新的品种,但这不免有“事后诸葛亮”的嫌疑。对此,有专家建议,国家医药储备的目录应该是动态的,而不是一个固定的目录。
四川省药学会秘书长宋民宪告诉《医药经济报》记者,在重大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应该由专业部委如卫生部协同国家发改委来确定灾区所需具体的品种和数量,再向承担两级储备功能的医药公司发出调拨令,同时给予及时的财政支持。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维政亦认为,应急药品储备是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的物质基础,具有时效性、不确定性及不可或缺性,是关系应急措施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熊维政建议,应完善现行的药品储备制度,建立应急药品储备的机制保障,出台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同时,应急药品储备应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动态的储备目录。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擅长领域:主治感冒、咽痛、发热、咳嗽、哮喘、鼻炎、口疮、厌食、腹痛、腹泻、便秘、胃炎、遗尿、多汗、抽动、失眠、结石、湿疹、皮癣、荨麻疹等病症,对痛经、手脚冰凉、不孕不育、月经不调、乳腺增生、胃下垂、关节炎、脉管炎、颈肩腰腿痛、肿瘤等疑难杂症有独特疗法。
擅长领域:2003年研究生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心血管专业,副主任医师,毕业后长期从事急诊科工作,擅长恶性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绞痛、高血压病、冠心病、上消化道出血、糖尿病酸中毒、脑梗塞、脑出血等疾病的诊治。参与市级课题一项,区级课题一项,发表国内外核心期刊文章数篇。
擅长领域:毕业于山西长治医学院,从事内科临床工作二十多年,从事社区全科八年多,擅长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脑卒中、慢性咳嗽、支气管哮喘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