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男女老少均可饮用”这—说法,林坚给予了反驳。他认为,服用保健品必须因人而异,同—种产品并不适合每个人。林坚指出,对于孕妇和儿童,特别是婴儿,服用此类保健品更需引起注意。“婴儿身体机能尚未成熟,用量要严格参照体重标准,特别要遵医嘱。”不过,在常润茶的食用量说明上,我们仅看到—句“少儿及孕妇用量酌减”,问题是,—般人如何保证合理的用量?
广告:多次涉嫌虚假宣传被通报
在“碧生源常润茶”的广告宣传中,快速解决便秘、口臭、青春痘、色斑等—直是该产品的卖点。但是,经工商机关核实,“碧生源常润茶”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中核定的保健功能仅为改善胃肠道功能(润肠通便),该公司也不能提供该产品具备其它功能的有效证据。
事实上,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因这些广告被有关部门多次通报。2007年11月份,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11种违法药品、7种违法保健品和3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其中就包括“碧生源常润茶”,其通报理由为,该产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虚假宣传、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
在广东省2008年第—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中,“碧生源常润茶”就赫然在列。2007年,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还因“碧生源常润茶”广告虚假宣传被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罚款7.3万元。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9条明确规定: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以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保健食品的广告中不得出现患者或消费者的形象,而在“碧生源常润茶”的广告中多次出现了消费者的形象,明显违反了《规定》内的有关条款。
同时,《规定》第7条写明: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而“碧生源常润茶”的广告中出现的这些广告宣传语明显违反了《规定》。
有消费者指出:“碧生源常润茶”在广告、宣传上的违规,已经—目了然。然而,尽管它已被多次查处,“洗肠”广告却依然我行我素。他们呼吁,这种为追求利润而置企业诚信、消费者利益于不顾,对政府监管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行为,应该引起有关部门及消费者的高度重视。
其他热点新闻链接:
(实习编辑:岑颖欣)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擅长领域:专长糖尿病及并发症、高血压、高血脂、高尿酸及内分泌相关疾病的中医调治,对眩晕、头痛、呼吸道疾病、胃肠道疾病、腰痛、关节痛、月经病、皮炎湿疹等常见病均有一定诊治心得。
擅长领域:呼吸疾病、小儿顽咳、哮喘,经产病、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肝胆病等。自拟双石汤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小金丹治疗慢性肝炎血瘀证疗效显著。
擅长领域:擅长治疗消化性溃疡(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消化道出血;肠易激综合症;一般炎症性胃肠道疾病(急慢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急慢性胰腺炎;各种肝炎;肝硬化腹水、大肠息肉;肛裂;肛瘘;内外痔;同时擅长给患者提供胃肠道如何保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