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食品公司抓猪,一头猪只能赚一两百元,赚的全是辛苦费、加工费。”李飞算了一笔账,如果他自己去抓猪,价格一定比食品公司便宜,“自己屠宰,自己出售,一头猪可以赚四五百元,相比之下,利润比食品公司高一半,大家不偷偷去抓猪才怪呢”。
王庆不做“猪头”生意后,也卖起了私宰肉。他卖的猪肉从来不在东莞上市,而是辗转到博罗、龙岗、增城等地出售,让食品公司抓不住他的“把柄”。
记者在采访众多肉贩时,虽然他们当面都不承认自己卖私宰肉,但他们承认都卖过“没盖过章的肉(检验检疫章)”,“卖私宰肉利润高,卖起来划算”。
食品公司
稽查员打击私宰肉
举步维艰
企石食品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企石有13个市场,每天正常销售170头猪,未严打私宰肉时,每天销售不到100头;严打后,又恢复到170头,端午节那天,超过了200头,“由此可见,私宰肉多么猖狂”。
“私宰肉之所以打不掉,主要是利益驱使。”该负责人说,由于私宰档大多是下午和晚间私宰加工送货,而稽查人员有限,检查起来力不从心。
“我们还经常遭到肉贩的暴力抗法。”该负责人说,面对诸多困难,打击私宰肉举步维艰,“公司将与肉贩定期举行联席会议,以便达到谅解,共同抵制私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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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岑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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