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酸盐设限 不得超0.01毫克/升
2008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和GB 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两个国家标准,前者实施时间为2009年10月1日,后者实施时间为2009年4月1日。
饮用天然矿泉水含有多种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及矿物质盐,与一般淡水或生活饮用水有严格的区别。我国于1987年颁布实施了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1995年对该标准进行了一次修订,此次又修订出台了新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新国标内容有哪些变化?
新国标主要变化如下:完善了天然矿泉水的定义;界限指标去掉1项(溴化物);限量指标增加4项(锑、锰、镍、溴酸盐)、修改4项(镉、砷、硼、氟化物)、删除4项(锂、锶、碘化物、锌);污染指标增加2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矿物油)、修改1项(亚硝酸盐);微生物指标增加3项(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删除1项(菌落总数)。
新国标为什么增加溴酸盐限量指标?
新国标的最大亮点在于增加了溴酸盐及三项微生物指标,同时删除了菌落总数。
新国标中增加的限量指标溴酸盐,是饮用水生产过程中使用臭氧杀菌产生的一种副产物,正常情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当原水中含有溴化物,而生产过程又采用臭氧消毒杀菌时,溴化物与臭氧反应氧化后会生成溴酸盐。溴酸盐已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定为2b级潜在致癌物,长期饮用高溴酸盐含量的饮用水,将增加癌症的患病率。
以前,国内企业很少使用臭氧进行杀菌,近年来,矿泉水企业普遍采用臭氧杀菌工艺,致使溴酸盐现象凸显。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开展的瓶装饮用水溴酸盐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抽检104种瓶装水,有13种产品溴酸盐含量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限量要求。在国际上,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环保局(EPA)所规定的饮用水中,溴酸盐最高允许浓度在0.01mg/L以内,新国标中该项指标与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一致。
新国标的微生物指标增加3项,删去1项,原因是什么?
新国标中微生物指标增加了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3项,删去菌落总数1项,其目的一是和国际标准接轨,二是控制矿泉水生产过程中溴酸盐的产生。
国内饮用水标准中,一直都将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作为最重要的强制性指标,而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环保局(EPA)等最新标准中都对致病菌的控制越来越严格,但细菌总数不再出现在标准之中。新国标微生物指标的增删是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体现,删去菌落总数不是降低标准,实际上是更严格,要求企业生产过程控制要达到更高水平。
矿泉水国标过去一直对菌落总数限定严格,每亳升不得超过50个,菌落总数不合格是导致饮用水抽检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正因为菌落总数限定严格,致使不少矿泉水生产企业为之头痛,在生产中为了控制菌落总数而加大臭氧投放量,也增大了溴酸盐产生的机率。新国标菌落总数删除后,因臭氧杀菌产生溴酸盐的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作者单位: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责任编辑:吴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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