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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防脚气鞋垫”虚假宣传

2009-04-28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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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穿了在家乐福通州店购买的“防脚气”鞋垫后,冯女士称“脚气不但没好,还传染给了家人”,并因此将家乐福告上法院。昨天记者获悉,认定家乐福对产品质量夸大宣传,以次充好,已构成欺诈,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责令其双倍赔偿冯女士购物款,并支付200元检测费。

  顾客称一家人因此染脚气法院判其双倍赔偿并支付检测费

  穿了在家乐福通州店购买的“防脚气”鞋垫后,冯女士称“脚气不但没好,还传染给了家人”,并因此将家乐福告上法院。昨天记者获悉,认定家乐福对产品质夸大宣传,以次充好,已构成欺诈,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责令其双倍赔偿冯女士购物款,并支付200元检测费。

  去年6月30日,冯女士在家乐福通州店看到由北京华康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泰公司)生产的“袜不湿”鞋垫。该鞋垫的标签称:“本产品中层采用新型高吸附材料制成,能迅速有效地吸收脚部排除物。达到干爽除臭,防止脚部疾病发生的效果。面料成分:棉100%”。

  有脚气病的冯女士购买了10双给自己和家人使用。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穿后,冯女士感觉鞋垫不像纯棉产品,且家人也陆续出现感染脚气的症状。冯女士将鞋垫送去检测。结果显示:棉52%,涤纶48%。

  冯女士认为,法律规定非药品不得宣传其药用功效,家乐福作为销售商有欺骗消费者之嫌,为此要求家乐福通州店双倍退还货款50元,并赔偿检测费、交通费550元。

  庭审时,家乐福辩称,首先,他们是从正当渠道进货,并已尽到销售者的合理审查义务,而产品包装上的宣传内容是对产品特点的一般性描述,并不存在任何宣传药用功效的情况;其次,是否违反药品管理法应由行政机关认定,不属法院受案范围;第三,鞋垫是耐用商品,冯女士一次性购买10双鞋垫,显然超出正常消费所需,无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出赔偿。

  法院审理后最终认定,冯女士购买的鞋垫,经检测远达不到其商品标签中宣传的面料成分。家乐福对其所售产品的质量夸大宣传、以次充好,已构成欺诈。据此,通州法院判决家乐福双倍赔偿冯女士货款和检测费共200元。冯女士要求赔偿相关交通费的请求,则因未提供证据而未获法院支持。

(责任编辑:吴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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