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官微今天以《向“医闹”说“不”!湘西一家属因“医闹”被警方拘留》为题,通报了近期发生在湘西州花垣县人民医院的一起医闹事件。
目前,该起医闹案件2名主要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6人治安拘留,3人警告处罚。
根据“湖南公安”发布信息:
“调解过程中,甘某夫妇拒不听取院方说明,也不同意依法解决。2月15日15时许,夫妇二人与近20名家属举着横幅准备从花垣县人民医院到县人民政府游行,给医院和政府施压。在花垣县人民医院门口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劝说医患双方应理性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不要做过激行为。后其家属不听劝阻依然前往县政府。在多次劝导无效情况下,当人群走到花垣县政府路口时,被花垣县公安局依法处置。”
这已经是近10天内发生的第三起医闹事件。
2月11日,辽宁省开原市中医院遭遇“医闹”,一名患者在该院术后死亡,患者家属聚众在医院门口打横幅、摆花圈,并与医院保安发生肢体冲突。起初家属向医院索赔307万元,经当地医调委调解后,医调委要求医院赔偿19万元,但家属索要130万元。
目前该医疗纠纷尚未得到解决,开原市中医院医务科长朱静今天告诉“医学界”:“患方不认可医调委的调解,要求让卫计局来调解,但医院的态度是走司法程序。”
2月14日上午,南陵县医院门诊大厅里聚集了近百名患者家属,并在门诊大厅吵嚷、焚烧纸钱、喊口号、辱骂医务工作者等。警察赶到现场进行劝阻时,遭遇到家属的辱骂和暴力阻碍,造成一名民警和两名辅警受伤。最终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并根据《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对1人刑事拘留,6人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另有2人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起“医闹”事件中,有两起事件中的涉案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起事件共同点是:纠纷发生后,患者家属均不愿意理性协商或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也最终为自己的不理性行为付出了代价。
发生医疗纠纷后通过“闹”的方式希图获取高额赔偿的想法早应被摒弃。
2018年10月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实施,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发生医疗纠纷后的解决途径: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
医患双方应当依法维护医疗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患者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医疗纠纷中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处置,维护医疗秩序。
对于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事件,如果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条例”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
因此,应该转变观念了,在医疗纠纷中“闹”已经不能再解决问题,“闹”还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问题,依法、依程序处理才是正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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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在吉林三甲医院从事中医、针灸理疗工作二十余年。曾在长春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研修,曾受俄罗斯政府邀请从事中医、针灸等中医诊疗工作。撰写国家级、省级医学论文20余篇,并亲自带教多名中医进修学生。擅长风湿、类风湿、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引起的各种关节肌肉疼痛,中风偏瘫、痿症、哮喘、癫痫、呃逆等消化系统、神经系统、骨关节、软组织、肌肉等疾患的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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