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得拒绝救治”
也有让陈女士摸不透的送治。
2009年春节前后,陈女士值夜班时。110警察接到一个报警,说自家的儿子疯了,让110警察协助送到精神病医院。
警车把父子两人送到精神病院。陈女士看着警察带着两个人进了急诊,并排走着,也不推也不拉,都正常人的样子。就过来问:“谁病了?”
110警察说,当爹的报警说儿子精神病。儿子说立马反驳,指着父亲:“他才有病。”父亲坚持说:“他有病。”
医生和警察在一旁都傻眼了。医生问警察,到底是谁病了?警察说,你们不是医生吗,怎么问我们了。医生说,人还不是你们送来的?你们说有病的吗?警察说,送来你们就检查一下,一人检查10分钟,看谁有病。
医生说,查不出来,10分钟是查不出精神病的,哪送来的送回哪去吧。
一行人又并排离去,110警察开着警车把父子两人送回家去。直到最后,大家都没搞明白,到底谁病了。
这家市立精神病院自己的原则是:不出车,不出人,有病家属自己送过来。这也是医院明哲保身的一种方式。
2006年,这个城市的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卫生局几大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形象。在这之前,已有许多城市有类似的联动规定。
意见称,“110”指挥中心作为总协调,“120”急救中心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视病情直接送达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救治,定点医院不得拒绝救治。
从这以后,110警察开始和精神病医院联系频繁起来,隔三差五送来“三无”“肇事”精神病人。尽管有一部分病人精神科医生并没有办法在一二十分钟之内认定是否有精神疾病。但是根据市政府的联动规定——“医院不得拒绝救治”。
这类“三无”精神病人,正常情况下应该送往民政系统下的精神病院。中国的精神病院分为三类,民政下属的精神病院收留那些流浪街头的三无病人,卫生下属精神病院负责正常医疗和精神卫生服务,精神卫生预防,公安系统下属的安康医院则收留强制医疗的病人。
但在绝大多数的二三线城市,同时拥有这三类精神病院并不现实。陈女士所在的这个城市,只有卫生系统下的这所精神病院。还有的地级市,甚至没有自己的精神病医院。
“说是分门别类,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也只能一锅端了。”陈女士说。
“一锅端”却让陈女士很为难,比如,“110联动”会送来许多智障的人。“尽管智障也属于精神病学的范畴,但是他们是‘毫无治疗价值’的,再怎么治疗也不能提高智商,只能是占用床位和医疗资源。”陈女士说。
而“三无”人员带来的最大问题是,让医院的床位一个个都占满了。这些病人没有家属,病情稍缓解没有人会领回家。
精神疾病又是容易复发的病,这所医院曾经把病情稳定的“三无”人员放出医院,结果病人再度复发闹事,有人报案到公安局,公安局负责人说,110警察不是送到精神病医院了吗?医院怎么可以随便把人放走?
这么一来,多了许多只进不出的精神病人。
财政困境
联动实施意见规定:“属于救助对象的,由定点医院负责提供治疗费用清单,经市救助管理站初审,送市卫生局、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市救助管理站根据审核结果与定点医院结算,市财政局定期给予核销。”
这条规定并没有具体的细则,可愁坏了医院的财务,一天一趟往财政局跑,拉出“三无”精神病人开支单,向财政要10万元,但批下来的总会打个折扣。
2008年,是这所医院得到的财政拨款最多的一年,包括床位补贴、各种仪器补助、转项资金、110联动送治病人补贴等等,拨款总额是528.5万元,床位补贴占了拨款的50%。相比之下,这一年要发给医护人员的工资总额超过了600万元。
这个工资总数还是建立在精简人员的基础上,人事局给这家精神病院的医务人员编制是400人,但一方面医院没钱请得起这么多人员,另一方面,精神病医院也留不住人,一直以来,医院的医务人员只有人事局编制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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