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高店镇一名老人娶未成年女孩为妻”的视频在网络热传。3月1日,当地回应,当事女子已满20周岁,智力残疾,两人同居不违法,但不能办理结婚证。(据3月2日《成都商报》)
视频中,一位中年的男子和一位“娃娃脸”的女子并排坐着,两人胸前别着“新郎”“新娘”的胸花,女子一直在哭泣,男子时不时替她擦拭泪水。这个场景立刻引发了网友关注。女孩看上去特别小,是不是未成年人?她一直在哭,是不是受人胁迫?
而媒体的挖掘与当地的回应,还原了事情的本来面貌。视频中的新娘已成年,智力及身体方面有残疾。新郎55岁,新娘父母见他人老实,遂同意这桩“婚姻”。两人只是办酒,还未领证。虽然女孩不是未成年人,让人松了口气。但显然,目前这样的回应并未解决大家内心的疑虑。
根据《民法典》规定,智障人士虽然并不是不能结婚,但是如果完全不能料理自己的生活,民政部门是不会予以核准的,因为女方无法表达真实意愿,相关疾病的状况影响未知,也可能影响下一代的身心健康。
所以,当地民政部门表示,不能为两人办理结婚证,大概就是出于这一考量。在民间,很多患者的父母,迫于经济压力和世俗观念,或单纯抱着“自己去世后,孩子也能有人照顾”的现实想法为其配婚。当地对这一事件的回应和处理,也让人读出了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无奈和酸涩。
但是,生活固然有太多复杂的苦衷,法律却始终应该关照弱者的权益,不能因为弱者弱到无法发声,就默认了她的命运由人摆布。新娘不能为自己发声,两人同居很可能会构成强奸等犯罪行为。尤其是,当事新郎说自己“只是想要一个孩子”,更直白地透露出将女孩当成生育工具的念头。如此一来,女孩以后的生活状况就更让人担忧了。
所以,当地或许应该将处理此事的重点,从“已成年”的责任撇清,转移到如何切实保护女孩人身权益上来,去保障智力缺陷女性在婚姻中的人身权利。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擅长领域:擅长治疗消化系统疾病(胃肠肝胆等)、风湿痹病、鼻炎、咽炎、咳嗽、头痛、眩晕、耳鸣、心悸、冠心病、失眠、虚证及小儿感冒、咳嗽、纳呆、腹痛、腹泻、便秘等病证。
擅长领域:内科疾病,尤其是在呼吸系统(如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咽喉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等)和消化道疾病(如胃肠炎,胃溃疡,脂肪肝,肝炎,胆囊炎等)诸病种的治疗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擅长领域:在吉林三甲医院从事中医、针灸理疗工作二十余年。曾在长春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研修,曾受俄罗斯政府邀请从事中医、针灸等中医诊疗工作。撰写国家级、省级医学论文20余篇,并亲自带教多名中医进修学生。擅长风湿、类风湿、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引起的各种关节肌肉疼痛,中风偏瘫、痿症、哮喘、癫痫、呃逆等消化系统、神经系统、骨关节、软组织、肌肉等疾患的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