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唐志会13岁。
找不到父亲,唐志会只好一个人守在家里。后来,大姨孙世莲见她可怜,把她接到了东坝乡康扒村。在姨妈家,唐志会每天帮着放牛、打猪草,住了半年多,想家的她又独自一人回到了安子沟。
油菜熟了要收,四亩麦子要割,十一头猪也都在圈里天天等着喂,这些对还在念小学的唐志会来说,几乎无法完成。但她还是做完了。
“霞娃子能吃苦、心气硬,他爸走时,家里还存了些粮,霞娃子个子没锅台高,就踩着凳子做饭??”本家爷爷唐祖明回忆。
“我那时候恨父亲,想不通他为什么要狠心抛下我。每天晚上睡觉我很害怕,经常被吓醒,裹在被子里坐到天明。”唐志会说。
“劳教”两年
唐志会独自苦撑了两年,勉强维持到小学毕业。“小学在村里念,初中就要到镇上去了,要租房子,要一大笔花销。”唐志会心气高,她说2003年小学升初中的那个暑假,她白天黑夜所担心的,就是失学。
唐志会已经为自己上完小学做了一个孤身少年最大的努力。小学的最后两年,为了能买油买盐维持生活继续上学,她有空就到山上去挖野黄姜、采野木耳。
每每攒多了干黄姜或者木耳,唐志会就拿到镇街上去卖。出门那天要起得很早,下点面条吃了就往山下赶,山高路陡,通常要三四个小时才能到镇街。等卖掉山货往往已到下午,于是就买两个饼子,边吃边往回赶。
但面对升入镇里初中的一笔“庞大”开销,唐志会靠挖山货攒的这些钱不过是杯水车薪。临到快开学了,唐志会面前只剩下惟一一条路,“母亲死后,凶手一家还欠我们7000元赔偿款,如果要回来,就能上学了。”
孤苦伶仃的唐志会正是怀揣了这样一点希望,才开始了她人生第一次“找干部”的经历。她经人指点,跑到安康市里去找法院,央求法官把剩余的赔偿款执行给她。
“法院也去人了,但是凶手那家人好像总知道消息,每次法官一动身,那边家里人就把门锁了跑得无影无踪,法官去了几次,执行不下来。”这让不谙世事的唐志会多了个心眼,她悄悄守在对方家附近,有一次看见有人在家,就赶紧设法通知了法官。
法官得了消息,如约赶到,终于把凶手家人堵住了。幼小的唐志会以为这一刻把她的问题可以解决掉,但对方一家当着法官的面还是拿不出一分钱。“等到法官走了之后,对方家人就追着我打。”唐志会说。
这样来来回回折腾,唐志会眼睁睁看着时间到了9月1日,再后来过了报名期限,“我的所有希望破灭了,我之前几年忍着一口气受尽的那些苦,全都白费了。”
直到此时,还没有人关注到这个奔波的小姑娘,更没有人留心到她未来的命运。在外界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这个举目无亲,甚至连说说心里话的小伙伴都还没有的山村小姑娘,默默积下了她人生第一次怨气。
她开始怨恨法官。2003年下半年的几个月份里,当同村走出的孩子正坐在镇上中学的教室里念书的时候,唐志会不断到市、省两级法院请求执行剩余的赔偿金,其间经常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抓打法警,还把一辆法院车的倒车镜弄坏了。”一位知情者称,在安康市中院,唐志会经常坐在办公室不走,有一次人家下班了要她出去,她不走,后来有人拉她,她抱住花盆架,把花盆弄倒了。安康官方出具的文书记述,“在省法院,唐志会个人言语行为过激,现场服毒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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