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方承责比上升
北京一中院此次发布的“白皮书”并未对医患双方承责比例进行分析,但广州中院年初发布的“白皮书”中却提示:医方承责比例上升。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主、由法医学鉴定机构组织的医疗损害鉴定为辅”的鉴定模式,逐渐转变到“由法医学鉴定机构组织医疗损害鉴定为原则,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例外”的鉴定模式。
在法医学鉴定模式下,医疗过失认定率上升,在判决结果上体现为近三年医疗机构承责比例较前上升。2015年-2017年期间,广州中院二审以判决形式审结案件共计229件,医方承担责任的案件有178件,占比77.73%。
广州中院“白皮书”提醒:履行告知说明义务不充分、诊疗活动不符合当时的医疗水平和病历书写、病历管理不规范,是多数案件的诱因。
而今年初,微信公众号“医法汇”发布的一篇关于2018年全年中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相关统计数据文章,通过对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最多的五个省份二审判决书检索,以检索到的2866份判决书统计分析,得出医方败诉案件的占比为78%。其中因医方未尽到告知义务而导致败诉的案件,占42%,已成为医方败诉的第一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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