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被杀案二审公开宣判。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李梦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3月23日9时许,被告人李梦南到哈医大一院风湿免疫科治疗所患强直性脊柱炎,因对治疗方案产生误解,当日16时许来到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持刀刺死年仅28岁的实习医生王浩,另造成3名医生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
2012年10月1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梦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8万余元。同时,哈中院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也未认定李梦南自动投案,对辩护人所提李梦南系自动投案进而构成自首的意见不予支持。
黑龙江省高院在二审审理中认为,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驳回李梦南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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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下旬,哈医大一院发生一起恶性伤害案件,致一人死亡、三人受重伤,实习医生王浩因此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