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医用氧气合格证、没有药品批准文号、没有生产日期,甚至钢瓶上没有氧气生产厂家的名字。昨天,在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内科,记者看到,抢救室里摆放着7钢瓶“医用氧”(如图)。医院工作人员说,这些医用氧有生产厂家,但生产厂家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他们已有近两年没有向这家医院供应过医用氧。
氧气瓶上没印厂家
据悉,湖南郴州市儿童医院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事件一经披露,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震动。我省药监局向全省发出通报彻查医用氧。
尉氏县一些群众向记者反映,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继续使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院病房楼一楼内科住院部,在一个标注有抢救室的房间里,放着7个氧气钢瓶,没有医用氧气合格证、没有药品批准文号、没有生产日期,甚至钢瓶上没有氧气生产厂家的名字。有的钢瓶上的检验标志注明使用时间为2004年至2007年。一个钢瓶上还装着吸入器,病房内的患者告诉记者,患者吸的就是钢瓶内的氧气。
医院出示过期手续
记者问内科一位女医生:“医院使用的是否为医用氧?怎么收费?”得到的回答是每小时收费2元,至于是什么氧气需要问医政科。记者来到该医院办公室,一位姓黄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他告诉记者,该院使用的是许昌县电业局制氧厂生产的医用氧,并拿出该厂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记者看到这些复印件上加盖着许昌县电业局制氧厂的红印章,但是,复印件显示的营业执照等的日期已经过期。
记者问该院购买氧气的经手人、价格等,这位工作人员称,需要找药械科赵巧玲科长了解。他随即拨打赵科长的手机,手机接通后被挂断,接着再拨打,提示已关机。这位工作人员说,无法联系到赵科长。记者要求联系该院负责人,这位工作人员联系后说,医院的安院长在开会。
厂家称:两年没给医院供货了
记者随即电话联系了许昌县电业局制氧厂负责人张建中。张建中经过调查告诉记者,该医院自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的确曾购买过该厂生产的医用氧,但是自2008年6月14日以后,该医院没再购买过该厂生产的医用氧气。
记者又来到开封市医用氧气厂,该厂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封和许昌都仅有一家合法的医用氧生产企业,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未从该厂购买医用氧。该厂曾发现过该医院使用工业氧替代医用氧,也曾向尉氏县卫生局反映过。
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个别医院敢用工业氧,是因为便宜,医用氧每瓶30元,工业氧每瓶15元。每瓶氧气一般使用40小时,每小时收费2元,利润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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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疗机构使用的氧气必须是合法的、由核定有生产资格的企业生产的、经药监部门审批的医用氧,医用氧生产单位也须经药监局注册批准后才可生产销售。
工业氧:质量要求低,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炔等,一旦病人吸入过量,就会发生呛咳、结痂等症状,引发或加重呼吸系统病症,严重者将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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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邓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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