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区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一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的试点地区。从2010年3月份开始,全区14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12月启动综合改革。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与探索,综合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人民群众得到了医改带来的实惠: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20%,减少群众药费支出80余万元;建立新的财政保障和收入分配机制,提高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2010年,阿城区陆续制定出台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定岗竞聘实施办法》、《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竞聘实施方案》及其《实施细则》等多个医改相关文件。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程方面,目前14所乡镇卫生院已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零差价销售,其中西药153种、中药95种,共计248种。严格实行网上采购,统一配送;加强培训,印制各种宣传册页,分发给区直、乡镇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人手一册,定期组织学习和考核;广泛宣传,设立宣传板、发放宣传单,围绕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意义及利民政策向人民群众深入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及早改变不良用药习惯。要求所有区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生在向乡镇卫生院转诊患者时,开具的处方必须为国家基本药物。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方面,初步完成了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保障制度改革。按每个乡镇建设1所卫生院的要求,将各乡镇卫生预防保健站合并到乡镇卫生院,将乡镇卫生院定性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卫生院落实人员编制数342个,并分配到各个卫生院。组织开展了乡镇卫生院院长选聘工作,在全卫生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经过层层选拔和民主评议,共选定乡镇卫生院院长14名。各乡镇卫生院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种岗位类别,依据院委会考评结果和职工互评结果,确定上岗人员342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1名,占全部岗位的69.9%。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双考核,双挂钩”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对工作量大、贡献量大、业绩突出的机构和人员进行额外奖励。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区政府将乡镇卫生院纳入财政全额事业单位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财政投入保障方面,全额落实新农合、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建设项目配套经费等区级匹配资金。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财政全额拨付人员工资、公用支出和事业发展资金。为促进绩效工资改革,2011年财政又增加专项补助资金,设立了乡镇卫生院院长岗位补助、业务骨干岗位补助和医务人员加值班费补助资金。区级财政投入资金由过去的每年450万元提高到7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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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中西医结合治疗不孕不育、咳喘、哮证。对不孕不育、肺心病、急慢性前列腺炎、男女更年期综合征,胃肠疾病,眩晕等疑难病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擅长领域:擅长治疗消化系统疾病(胃肠肝胆等)、风湿痹病、鼻炎、咽炎、咳嗽、头痛、眩晕、耳鸣、心悸、冠心病、失眠、虚证及小儿感冒、咳嗽、纳呆、腹痛、腹泻、便秘等病证。
擅长领域:2003年研究生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心血管专业,副主任医师,毕业后长期从事急诊科工作,擅长恶性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绞痛、高血压病、冠心病、上消化道出血、糖尿病酸中毒、脑梗塞、脑出血等疾病的诊治。参与市级课题一项,区级课题一项,发表国内外核心期刊文章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