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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对医药分家的几项误区

2010-03-18 0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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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医药分家”是相关部委十几年艰辛讨论才达成的共识,最终在十七大报告中被党中央采纳,是全行业全体职工十几年来的共同努力。但是其中却存在百姓对国家新医改这种“医药分家”的某些误区。

  “医药分家”是相关部委十几年艰辛讨论才达成的共识,最终在十七大报告中被党中央采纳,是全行业全体职工十几年来的共同努力。但是其中却存在百姓对国家新医改这种“医药分家”的某些误区。

  误区一:“医药分家”直接等同于医改

  在国家新医改中“医药分家”是最核心的内容之一。目标直指‘以药养医、医药不分’的体制顽疾,是非常英明的做法。而并非单纯的把医院和药品厂一刀切式的医改。医药分家是两个行业间的事,不能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混为一谈。有人把“一刀切式的医药分家”定义为,医院不搞药品了,完全由商业公司来经营。这是曲解医改,把医改简单地理解为医药分开。

  误区二:医生与药品分开

  “医药分家”讲的是医药领域的购销活动和医疗机构、医生的利益分开,并不是说把医生和药品分开。其一,企业与医院直接建立的销售网络可能失效;其二,商业企业控制话语权,制药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制药企业)的议价能力大打折扣。这样就更加有利于国家的监管,药物价格更透明化。使百姓吃得起药,为百姓谋求福利。

  误区三:药物价格下降。

  医院在“医药分家”后,如果对医院的补助机制不到位,可能催生各种“止损”之策,百姓的看病贵不但不会减轻,反而可能加重;制药企业面对商业企业、医院两头狙击,话语权的确会不同程度地丧失,中小企业尤其如此,利润不能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和动力仍然不足,可能造成企业倒闭等一系列问题。

  所以对于“医药分家”的医改道路依然是曲折艰难的过程,但是更应该警惕新医改在推进过程中执行层面出现新问题,以防备在医改中医药分家的误区成真。

(实习编辑:陈炫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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