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转移年内没戏
如果医药企业正在期待医保目录调整结果的话,那么普通老百姓将更关注医保异地转移续接的进展。
11月8日,海南、黑龙江、山西、广东、广西、贵州等五省区正式签署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符合4种情况都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参保人员退休后异地安置因病需要治疗的;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患病需要在异地治疗的;参保人因异地短期逗留(探亲、旅游或是出差)患病需要治疗的;因病情危重需转到异地医疗机构治疗的。
此前,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区域一体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最近几年中,长三角一直在悄然推进医保联动和合作,取得了不少实质性进展。截至目前,上海市已与浙江杭州、宁波、嘉兴、湖州、安吉等地实现了医疗费用异地结算。
不过,上述人士透露,2009年底之前,将不会出台关于医保异地转移续接的新政,“上述五省的异地就医结算,只是试点性质的。”
综观目前海南五省和长三角的医保合作,几乎只停留在医疗费用异地结算这样的“技术性问题”上,而在“医保关系的接续和互认”这个核心问题上,目前还没有实质性突破和进展。
上述人士给记者分析说,医保异地转移续接,最核心的是利益问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以职工医疗保险为例,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一定年限,达到退休(职)年龄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比如,明先生要从北京调入上海工作,之前,已经在北京交了10年的医疗保险,在到上海工作后,上海并不“买账”他在北京交的这10年的医疗保险。也就是说,明先生到上海后需要从头开始缴费才能在上海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一定年限(比如男满30年、女满25年),达到退休(职)年龄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国实现的是分级财政,如果医保的统筹基金与地方政府挂钩,很难全国实现一卡通。”上述人士表示。
此外,这位人士还举例说:“财政的事不提,就连药品编码,各个地区的都不一样,怎么实现医保的异地转移续接呢。”
他最后强调,医保的异地转移续接工作,已经提上了人保部的研究日程,“但是年内不会出台相关政策。”
(实习编辑:马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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