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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社区医院”酝酿改革 大医院门诊部进社区

2009-06-16 2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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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就近为居民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服务,这一直是它们的优势所在。不过,这个“六位一体”的优势可能很快瓦解,形成新的“5+1”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就近为居民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服务,这一直是它们的优势所在。不过,这个“六位一体”的优势可能很快瓦解,形成新的“5+1”模式。

  “5+1”中的“1”即医疗服务,剩下的“5”属于公共卫生服务部分。今年两会期间,多名委员提出提案,并案为《关于完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列入重点提案。昨天,厦门市卫生局局长黄如欣参加了市政协的提案督办会,向市政协主席陈修茂以及各委员汇报提案的办理情况。黄如欣透露,新的“5+1”模式很快会建立,厦门市社区医疗改革蓄势待发。

  综合性三级医院“触手”伸至社区

  把医疗从原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分离出来,是此次改革的中心,官方的说法是“进行全市医疗资源的垂直整合”。垂直整合的概念是: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由综合性三级医院分区、分片延伸医疗服务,建立以综合性三级医院为骨干、与社区医疗机构、工业集中区医疗配套服务机构实行管理一体化的“医疗服务集群”。通过一体化管理,由三级医院带动社区医疗服务的发展,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社区医疗服务网络。

  厦门市副市长郭振家给了与会人员一个更为通俗的概念:“就是把大医院的门诊部开到社区去。”这些“门诊部”直接由大医院管理。六位一体中的一个“1”由大医院拿走了,公共服务5个部分的内容仍由区卫生局统一管理,实行全额拨款、收支两条线,这样就形成了体制、薪酬都不相同的两套人马。

  25个“门诊部”落户社区卫生中心

  目前提出的改革方案是:思明区、湖里区15个街道,按照每个社区医疗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设置18个社区医疗机构;海沧区、集美区的社区医疗服务参照思明区、湖里区的模式,设置7个社区医疗机构,并根据城镇化进程逐步推进实施。

  社区医疗机构用房在原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剂修缮、改造或租用、购买解决,新社区的医疗服务机构在新建的社区服务中心统筹解决,工业集中区的医疗服务机构由邻里中心统一建设分配,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新建的社区医疗机构计划可获一次性开办费100万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从事医疗服务的在编人员、编制划转到社区医疗机构。

  改革具体政策国庆前后出台

  黄如欣表示,未来还会有相关的人才机制,鼓励和引导社区医生向全科医生发展。会上有人指出,大医院把“门诊部”开到社区后,有了利益关系,大医院的人才,尤其是老医生,可以更好地往社区医院引进。

  副市长郭振家说,此次改革还有另一个目的,要发展医保一体化,把农村合作医疗逐步纳入到医保体系当中。

  会上透露,改革的具体政策会在国庆前后正式出台,逐步实施,并力争到2010年前,全市形成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三级医院的服务 一级医院的收费

  按照黄如欣的说法,大医院把“门诊部”往社区开,并不会造成费用的提升。相反,它们提供的是三级医院的服务,收费却只按照一级医院的标准收取。

  收费标准减收部分包括减免挂号、诊查费用,降低医疗服务收费差价,药品加成率也要减收。不过,免收挂号费,检查、检验、治疗费执行一级医疗机构收费的标准,可能只适用于持有社保卡的厦门本市居民。医疗费减收部分可能由财政补贴。

  未来的社区医疗机构会努力吸引持卡患者到社区就诊,拉大社区医疗结构与二、三级医院的医保个人自付比例是一把利剑。黄如欣说,改革以后,有一些人拿着医保卡到社区就诊,可能就不需要自付了。

  患者的转诊选择权受到关注

  黄如欣说,改革如果推行了,适当时候,可以定下规矩:一定要到社区首诊。

  不过,有人指出,大医院把“门诊部”开进社区,可能出现抢占病患资源的情况,因为某医院“门诊部”需要转诊病人时,更有可能往自己的东家介绍,患者的转诊选择权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应该规定,转诊不能指定接收机构。

  (实习编辑:陈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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