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卫生局实施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度分离的“公立医院托管制”改革在业界早已是久负盛名。据悉,最近无锡市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上又有大动作。王局长告诉记者,无锡市市委、市政府已初步拟定了《关于全面深化卫生事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组建方案》,根据这两个文件规定,无锡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思路,将专门成立“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接受从无锡市卫生局整建制剥离的10个由政府出资举办的医疗卫生单位。目前,无锡市医疗卫生“管办分离”改革已进入实施阶段。
“医院管理中心”接管国有医院
根据无锡市《关于全面深化卫生事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组建方案》的规定,新成立“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整体接受无锡市第一人民医院(含无锡市临床医学实验研究所)、儿童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含无锡市妇女儿童保健所)、无锡市传染病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含无锡市同仁医院)及无锡市卫生学校等10个政府出资举办的医疗卫生单位。该中心为正处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直接受无锡市委、市政府领导,并接受无锡市卫生局行业管理。人员编制按照无锡市卫生局机关现有编制的三分之一配备,内设办公室、医疗业务部、投诉处理部、人才资源部、财务及资产经营部、党群部等6个职能部门,中心人员经费、公务经费、开办经费等由市级财政按照需要及有关规定拨付。市属医院和卫生学校人员经费等相应划转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由医院管理中心负责统筹所属单位的资产和经费运筹。
在管理体制上,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党委。医院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按有关规定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任命,医院管理中心领导不兼任下属单位职务。医院管理中心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退休后其养老保险金由市财政承担并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支付。挂牌以后进入管理中心的人员将实行考录制,身份为事业编制。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所属单位原有性质保持不变,继续享有既定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目前,无锡市医院管理中心的组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医院运行机制与其它卫生改革配套联动
为确保“管办分离”改革顺利进行,无锡市决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全面深化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并同步推进其它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以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国有医院运行机制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在“托管制”改革的基础上,将对医院进一步“简政放权”,医院实行法人代表任期责任制,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由医院管理中心聘任,对医院的全部医疗服务、资产经营活动和行为负总责。任期内,医院法人代表原则上相对固定。市医院管理中心负责每年对托管医院进行绩效考评,任期届满进行经济审计,实行经营责任追究,兑现风险奖惩。医院法人代表负责提名并考核医院经营集团成员,由医院管理中心聘任。
二是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卫生人才流动机制。加快人事制度改革进程,进一步下放人事管理权和劳动用工权。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定岗、定编、定员、定责、定任务。公开岗位标准,实行公开竞争,实现双向选择,全面推行干部聘任制、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制、职员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凡属“老人”,其退休后养老保险金由财政承担并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支付;新进人员除特殊人才外不再进入事业编制,实行合同制和代理制。探索制定医务人员社会兼职管理办法,积极建设有利于人才引进和流动的软环境,提高人才资源利用率。
三是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的分配体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将技术、服务、管理等要素纳入分配,进一步扩大医院自主分配权,允许医院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人员分配办法,体现向“高技术、高风险、高贡献”倾斜的分配原则,实行风险责任制,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年薪制、项目奖励制等多层次的薪酬体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
四是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公正的用人机制。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制,根据任职标准,实行公推竞岗、择优聘任等多种形式,建立行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用机制。医院管理中心所属单位中层干部由单位法人代表聘任,党务干部按照组织或选举程序任命。全面推行中层干部任用公示制,继续完善干部任期制、聘任制和试用期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考核机制。条件成熟时,取消医疗机构行政级别,打破按行政级别实行的干部管理体制。
五是进一步深化经营机制改革,激发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实行院长负责制,医院充分享有医疗服务资产经营决策权、内部机构设置权、资产处置权、受法律保护权。通过实行医院自主经营管理,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确保服务质量。
推进以综合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实施综合目标责任制改革的单位是隶属市卫生局的除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外的全额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即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中心血站、急救中心、医保结算中心等单位。上述单位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属国家所有,由市卫生局对其实施项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单位责任集团负责其内部管理。实施综合目标责任制改革的单位实行“中心”主任和“所、站、校”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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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开设中医肾病专科 ,主要使用中医辩证施治方法治疗各类泌尿系疾病,如急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泌尿系结石、慢性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症以及男性性功能障碍疾患 ,取得了较好的疗效。此外,并擅长治疗中风、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以及慢支炎、胃脘痛,抑郁证等内科疾病。
擅长领域:在吉林三甲医院从事中医、针灸理疗工作二十余年。曾在长春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研修,曾受俄罗斯政府邀请从事中医、针灸等中医诊疗工作。撰写国家级、省级医学论文20余篇,并亲自带教多名中医进修学生。擅长风湿、类风湿、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引起的各种关节肌肉疼痛,中风偏瘫、痿症、哮喘、癫痫、呃逆等消化系统、神经系统、骨关节、软组织、肌肉等疾患的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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