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才是药价发“虚”真正幕后推手?
监管的缝隙
有人也将矛头指向政府管制,因为一些部门不仅监管不力,同时部门间存在监管“缝隙”。
这些监管“缝隙”和监管不力,以及机制不完善,给了企业多种回旋空间,“变脸药”、“特权药”不断出现。
比如,按照我国目前的药品定价机制,除了要考虑企业成本和利润外,还存在着对各方面的认定,这些认定派生出专利药、原研药、仿制药、首仿药 这些认定来自于政府不同部门,但是都会与价格挂钩。
有关医改的争论中,药价管制一直是焦点之一。药价究竟是要听政府的,还是要听市场的?政府降价究竟有没有用?
很多人以美国对药价管制较宽松为据,但也有专家指出美国有一套较为严密的机制约束着药价扭曲,比如医保付费的约束。
宋大才对本刊记者说,“对药价实行必要的监管是各国政府普遍采取的一项措施,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未来还将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分期分批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价。”
在国内,并不缺少支持政府管制医药价格从而控制医疗支出的事例,但是企业界和绝大多数企业界人士反对干预:控制医药价格上涨并不等同于控制医药支出上涨,非管制药品的价格或者其他医疗服务成本上升可能抵消政策干预的作用。
管制效果之问
大部分经济学家的研究结论也不主张政府对药价进行干预。
比如,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刘国恩等人2008年的一项研究结论认为:政府干预政策的确降低了价格,但医生会通过调整药品使用结构来应对价格管制,大大削弱政策干预的影响。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吴斌珍等人,曾经对1997年~2008年政府药品降价政策的效果进行定量评估,也认为“政府的药品干预措施并没有很好地实现政策实施的初衷”,反而“带来了包括刺激进口高价药等新的行为扭曲”。
吴斌珍对记者说:“研究表明,政府直接的降价政策仅仅在不超过5个月时间内小幅控制药价;降价政策对消费者的医疗支出影响非常有限,药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医疗用品消费价格指数最大的单月降低幅度分别只有0.46 和0.27个百分点。”
但是吴斌珍倾向于政府目前对药价进行管制“至少一定阶段政府还是应该对药价进行规制” 。
目前,我国政府对药价管理总的原则是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定价药品虽然数目少但一般用量大。官方数据显示,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占22%左右。
(责任编辑:姚青 实习编辑:伍泳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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