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生 找医院 查疾病 症状自查 药品通 健康笔记

湖南省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2011-10-26 15:48:00发改委网站
栏目关注:
核心提示:近日,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明确在全省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办法》要求,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提取标准,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在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提取,单独列帐管理,同时规范门诊大病管理;统一保障范围,将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一般诊疗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诊疗项目纳入支付范围;统一支付政策,参保居民在选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门诊统筹起付额为10元/次,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50%;统一评估调整,门诊统筹资金提取标准、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和支付政策,由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收支情况、居民医疗消费需求等因素,在综合评估、认真测算的基础上进行统一调整。

  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把门诊多发病、慢性病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大大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医保带来的实惠。

(责任编辑:晏霏霏)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中国领先的健康门户网站,中国互联网百强,于2000年3月9日开通,中国历史悠久、规模最大、拥有丰富内容与庞大用户的健康平台。多年来,在健康资讯、名医问答、就医用药信息查询等方面持续领先,引领在线健康信息,月度覆盖超4亿用户。

特别策划
热门问答更多
推荐医院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