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又发生一起伤医事件: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一患者因抢救无效死亡,一名医生和一位怀孕5个月的护士被患者家属殴打致伤。而2014年上半年,此类事件不同程度地冲击着民众的心理,但它们都折射了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
如何改善医患关系?君可见,许多医院开始增加保安人员;君可听,业内人士呼吁从医改着手;君可闻,大批观点喧嚣尘上。
司法机构的探索也在进行。北京市西城法院自2009年首创并试行医疗纠纷“三位一体”解决机制,并于2013年3月正式启动。
其实 “三位一体”并不是新事物,是立案前鉴定制度、医疗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调处制度的结合体。
立案前鉴定制度是指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医患双方在立案之前,先行进行医疗鉴定。医疗纠纷诉调对接,是经医调委调解并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确认之后的调解意见,将具有法律效力,在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直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而简易程序调处制度,是针对事实清楚、已经达成调解意向的医患双方,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简易程序,简化诉讼手续,指派专门的法官主持调解工作。
从以上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该制度是通过司法手段为医患双方搭建互信平台。实际效果也是明显的,该制度试行后,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2010年的86.4天缩短到2013年的54.3天,时间缩短近40%。
而5月12日,哈尔滨开始推行的“医院法律诊所”:医院所在地法学会依托街道、社区,整合高校法学专家、职业律师、志愿者等进驻医院,为需要法律援助的患者、医务工作者无偿提供法律服务。39健康网编辑一直关注此事,截至目前,该制度在哈尔滨211医院、道外区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推行。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律顾问对该制度持保留意见。一方面,这里的法律诊所中的法学教授更注重的是理论研究,一般会吸引在校法律专业的学生参与,这就存在学生实践经验欠缺;而律师可能会在工作过程中发展一定的客户,或进一步宣传自己。最关键的是,医疗纠纷诉讼需要一定的医疗专业背景。
但这名顾问同时也表示,把医患纠纷纳入司法渠道解决,一定程度还是能缓解矛盾。
无论两种制度在长远的实际运行中效果如何,这都是司法方面在缓解医患关系上的重要探索。如果长时间的实践不错,也不妨广而告之,推行开来。
其实,这两种制度都不是新鲜的事物,西城法院是整合了原有的三种制度,医院法律诊所来源于上个世纪美国高校的法律诊所教育,都是借鉴了之前的成果。
这是不是提醒我们,走得太远,不要忘记为什么出发。回头看看,也许有不少元素可以再次为当代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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