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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医院大肠手术 小肠被切

2010-07-19 1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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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医院医患科经过一周的调查,说医方没有责任.我代表患者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发来通知,要鉴定费三千五百元.做鉴定没钱,而且两个多月了,没有封存病历,就算是做鉴定也存在不属实不公平的因素.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孤寡老人,叫他如何去走法律途径呢?

  我舅李宁,58岁,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林头镇人,早年离婚,孤身一人到处流浪.于2010年2月因腹痛腹泻茂名市人民医院看病,消化科医生要求做肠镜,吃泻药出现梗阻,故医生要求住院治疗,住进了消化一区,主治医生是吴成海。在消化一区住院期间做了两次肠镜检查并取样做病理化验,检查结果均为:大肠腺瘤非典型性增生。

  当时临近春节,医生说没办法安排手术,叫春节后再来,故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九当天是星期一)上午八点三十分办理了入院手续住进了茂名市人民医院普外二区1817房32床,嫌李宁这名字不吉利,故这次入院改名为罗大昌。医生说手术前要准备四天,原计划安排在2月26日(星期五)上午做手术。

  术前完成各种常规检查,医生没有说有什么生理指标异常。2月25日21时,医生给病人吃一包泻药(一种有点像茶叶一样的中药,用滚水泡来喝),没有泻,到23时左右,罗大昌开始腹涨腹痛,越痛越厉害,26日凌晨2时左右呕吐,26日早上7时开始腹泻,开始时泻得很多很频,二十分钟左右就就泻一次,26日20时开始到27日手术前这段时间就不泻了。

  但不管是泻还是不泻,病人肚子一直是疼得厉害,连续痛了四十多个小时,手术前两天医生说不能吃东西,吃了最后一包泻药不泻,医生说是梗阻后,医生吩咐开水也不能喝,病人已经几天不吃不喝了,又连续泻了一天,医生竟然不给病人打吊针!家属看到病人都泻到脱水了,看他又饿又渴肚子又疼那么痛苦那么虚弱,去要求医生给病人打吊针,叫了三次医生才给病人打吊针。

  医生拿听筒放病人腹部听,说病人肠蠕动得很快,而且梗阻又没消除,所以才这么痛。医生的处理是插胃管和打止痛针,打了很多次止痛针但疼痛一点都没有缓解,病人不停地说:痛死了,痛死了,这么痛就死了!直到27日15时,病人已经非常虚弱,心跳很快,血压非常不稳定,血糖高至二十几,三十几(后来李国进主任找我谈话,他说这是病人手术前应急性血糖升高),呼吸急速,医院发出病危通知书,说不能再等,要马上做手术。

  于是27日15时30分进了手术室,17时50分时医生出来叫家属,说开腹后才发现有一米小肠间隔坏死,要切除一米小肠,叫家属签名,一直到当天20时55分才完成了手术,一共花了五个多小时。

  病人手术前吃了医生给的泻药腹部连续剧痛了四十多个小时,没有引起医生的重视,星期六(2月27日)家属不断地去找值班医生说病人肚子很痛,医生给打了止痛针,还是痛,再找医生,找得多了,值班医生说:“这病人是李国进主任负责的,你打电话给他吧!”我给李国进主任打电话,李主任说他正在做手术,后来再打电话给他,他说刚做完手术,有点感冒在买点药吃,他说病人腹痛是肠梗阻引起的,叫我找值班医生处理一下,于是又找值班医生来,医生问病人:“是不是很痛?”当时病人已经很虚弱,无力地点了一下头。

  从病人吃了泻药腹部长时间连续地剧痛到医院发出病危通知书被迫提前做手术这整个过程中,医生没有考虑到病人的小肠会有问题,医生的疏忽,粗心大意而误诊造成了患者小肠坏死。

  李宁(罗大昌)虽然得了结肠腺瘤,但入院前身体非常强壮,来医院时,他走得比我还要快,我帮他拿行旅他都要抢过去自己拿。住院期间,在吃泻药前,他都不用陪人,一切都能轻松自理,同病房的病人及其家属都说,他身体那么好,手术后很快就会康复的!

  谁知入院才四天,尚未做手术,术前的准备就把病人弄成了卧床不起、奄奄一息,以至病人手术后尿道感染,腹腔感染以及肺部呼吸困迫综合症等,要到危重病医学科ICU靠呼吸机呼吸四天,生命垂危。

  直到5月11日(术后住院治疗第74天),病人打了医生建议牌子的白蛋白和炳球蛋白共十九支一万多元,病人身体状况还是非常不乐观,血糖还高,腹部常痛,双足浮肿,四肢无力,双眼无神,医院方说他病已经好了,通知他出院,他说病还未好不出院.护士长说,你这床位已经安排其他病人了.就这样,2010年5月11日,这个可怜的孤寡老人被赶出了医院,由于他生活不能自理,我把他安排在茂南区长寿养老院(全护理).大肠手术,小肠被切,冤枉!可悲!可恨!可惜!可叹!可怜!

  一个月前,我代表患者向人民医院提出如下要求: 1、为病人调理好身体,因此产生的医疗费和营养费等,除结肠肿瘤切除手术的费用外,其余由人民医院负责。2、考虑小肠切除一米对患者未来身体健康及生活品质的影响,要求人民医院赔偿四十八万元人民币给患者作为补偿。

  医院医患科经过一周的调查,说医方没有责任.我代表患者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学会发来通知,要鉴定费三千五百元.做鉴定没钱,而且两个多月了,没有封存病历,就算是做鉴定也存在不属实不公平的因素.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孤寡老人,叫他如何去走法律途径呢?

  为了为患者讨回一个公道,5月11日我写了一个几个标语一个人到医院门口想让群众来评评理,医院的门卫好几个人过来,一个门卫把我抱住,几个门卫把我的标语抢走撕破了,今天(5月13日)我又写了标语还是一个人去医院,几个门卫又过来抢,把标语撕破,也把我的脖子扭伤了,现在我脖子还很痛!该如何为一个可怜的山村孤寡老人讨回一个公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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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陈振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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