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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医保门槛过高 病患未能治疗

2010-07-27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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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昨日《母亲心脏衰竭姐姐精神病 肝病妹妹撑全家》的报道,引起众多读者的共鸣,很多人表示愿意伸出援手。居委会与广州慈善会的工作人员都表示要帮助她们一家。
  医生:

  就医率低或与报销比例低有关

  根据广州市残联提供的数据,目前广州市在册管理的残疾人总人数为521200人,其中精神病人70675人,占13.56%。而据了解,根据去年公布的广州精神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广州在册管理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中仅有20%接受了有效、系统治疗,其余80%均为没有治疗的患者。有医生表示,这或与精神病医保报销费用比例低有关。

  广州市脑科医院医保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精神病是慢性病,虽然治疗费用不算很高,但长期来看费用不小,住院1个月至少4000~6000元。而精神病人往往丧失了劳动能力,这笔治疗费用对病人是很重的负担。

  据了解,目前广州的精神疾病中只有精神分裂症一种纳入了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报销额度仅为每人每月100元。对于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要采取电击等治疗手段,一次花费2000多元,医保报销只能是冰山一角。

  民政局:

  医保前费用目前只能自付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康复科科长刘联琦表示,即使是已纳入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的精神分裂症,按照每月100元的报销额度,买一些老药,进行一些简单治疗还是可以,如果想买一些新药,一个月恐怕需要五六百元。刘联琦说,目前广州精神病的就诊率约三成,其中的原因除了家属不愿将病人送到医院让别人知道外,还有就是治疗成本偏高。

  针对小梅姐姐不愿承认自己有病,不愿签名买医保的情况,刘联琦说,这种情况最后都只能在医生的疏导下解决,比如传达给病人一个信息:“给你买医保并不是因为你特别,你看我们大家都买医保。”但刘联琦也坦承,疏导过程需要时间,这段买医保前的治疗费用也只能自己承担,“特别困难的,也可以找民政部门、居委或者慈善机构,寻求社会力量帮助。”

(实习编辑:林子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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