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卫计委发布修订版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将自下月1日起执行。届时,医生多点执业的医院将不再受数量限制。同时,只要医生和所在医院达成一致协议,卫生行政部门将不再介入医院对医生的用人方式和劳动报酬等问题。这意味着,医生这个行业从“单位人”走向“自由人”又前进了一步。
多点执业试行三年
近2000医生“尝鲜”
根据记者了解,作为试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试点城市,2011年3月起,北京就已经开始实施《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试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2至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医师多点执业实际上是为了给医生“松绑”,把医生从“单位人”逐渐解放为“自由人”的过程。市卫计委表示,多点执业将有利于调动医师执业的主动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更好地统筹调配本市医疗卫生资源,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本市医疗资源分布不尽均衡、配置不尽合理的问题。
昨日,市卫计委透露,《试行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截至今年5月,本市共计有1993名医师办理了多点执业注册,执业范围涉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个专业。办理多点执业的医师第一执业地点以公立三级和二级医院为主,第二执业地点以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为主。
取消“2至3家医院”上限
院长也可多点执业
此次,市卫计委对《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并予以公布。其中,最大的变化是进一步放开了多点执业政策,取消对执业地点数量上限限制以及禁止医疗机构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多点执业等规定。
也就是说,根据2011年的《试行办法》,医生在本市只能在2至3个医院同时执业,但是新办法实行后,执业地点数没有上限了。同时,像医院院长、科室负责人等也可参与多点执业了。
去多少家医院政策上不限制了,但是新办法也对多点执业的医生提出了新的要求。医生要接受各个执业地点的定期考核,同时,医生要与医院签协议,合理承担工作任务以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合理转介患者。如遇突发事件,需要医疗救援,医生就要服从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院的调遣。
同时,记者注意到,此次的新办法还规定,医生在办理多点执业注册的提交材料中,取消了向行政部门提交本单位同意证明的要求。今后,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如果变更了已注册的执业类别、范围以及第一执业地点的,变更后其多点执业注册同时失效。如果变更这些信息后,还需要继续开展多点执业的,就要重新申请。
业界声音:
新政虽好 关键看落实
针对昨日颁布的新政,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此次多点执业政策的调整,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医师的积极性,同时,还体现了卫生部门准入管理模式的调整。也就是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今后只着眼于对医师依法执业资质的审核,不再介入医院对医师的用人方式和劳动报酬等问题。
面对这样的新政,很多一线的医生也纷纷表达了各自不同的看法。多位三甲医院医生均表示,对于多点执业还是需要再“观望”一阵子。“雾里看花,听起来很美,但是具体到实施层面,关键还是看落实。”“如果你是院长,你愿意你的大夫拿着全额奖金到处‘走穴’吗?”采访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管理者表示,医生的权责分配、时间安排等都需要有明确且具操作性的协议,才能同时保证作为第一执业地点的医院、医生本人和患者三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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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呼吸系统疾病(如:发热、咳嗽、咯血、胸痛、发绀、困难,胸闷、心悸、打鼾……)及老年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管扩张、肺炎、肺结核、胸部肿瘤、呼吸衰竭、高血压、冠心病、心律失常、胃肠功紊乱、糖尿病、痛风、骨质疏松、风湿……)的诊断及治疗
擅长领域:毕业于山西长治医学院,从事内科临床工作二十多年,从事社区全科八年多,擅长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脑卒中、慢性咳嗽、支气管哮喘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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