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怎么才能提供廉价的医疗服务给病人呢?要认识到不是医院,而是政府。因为进医院的成本很高,药品、医疗器械、导管之类的卫生材料、设备价格是很高的,我们现在是按件、按服务计价,现在我们人员的工资方面仅仅是占医院收入的20 %,跟香港相比,刚好是倒挂,所以,我们要让医药分开,要让医院、医生与利益脱离,真正从医生的报酬里面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
“廉价的医疗,没有安全的保障”
《新民周刊》:我们的新医改方案一直强调,推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在你看来,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与优质、安全的服务,可以两全吗?想要兼顾二者,是否依然是新医改方案的一个美梦?
廖新波:新医改中所列的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与优质、安全的服务两全,一定是矛盾的,这是没有经济学头脑的人说的。我认为,廉价的医疗服务与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难以两全,我们一定要让社会都知道:廉价的医疗,没有安全的保障。
比如,护士重不重要?我们常说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据卫生部现有标准,我国三级医院临床一线病房的床护比是1 ∶0.4(即100个床位需配备40名护士),但在物价收费里,护士的收费是很少的,因此医院不乐意请护士,所以就导致了很多医院的床护比达不到卫生部的要求,有些医院的床护比甚至是1:0.1、1:0.2等等。病人在医院做完手术,不该动的骨折的腿动了,造成了医疗事故;病人本来一天应该翻身几次,但没有达到要求,褥疮就产生了;还有洗头、吸痰等项目,虽然有费用,但非常之少,现在我们的护士洗个头6元,你去问问,连在农村洗个头都不止6元!病人来到医院,没有得到应有的护理,这就是医院的过错,但是医院在没有政府补偿的情况下,不可能请那么多护士,所以就造成了危机四伏。
这就是一个价格与质量的辩证关系,我们不能够片面地以低价要求医院提供优质服务。为什么我们要提出要用低廉的价格,而不用一个合理的价格呢?
这又涉及到医疗成本问题,如果我们计较一次的成本,而没有看到一个连续的过程,或者说没有把这个病彻底地治好、治一半就放走了,这所造成的成本是很高的,甚至会影响“双向转诊”。
4月16日,我就是从北京回来,参加医院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建设的一个研讨会,就是在医院的质量控制方面如何去做好医院的本职工作,在这个会议上,我也提出,质量控制需要钱的,人员的培训、设备的购置等等都需要钱。
但群众的感情是很朴素的,他们不知道医院的运作、政府的投资机制,他们会说:你廖新波就是在为医院说话。我很理解群众的这种心情,因为看病确实贵,贵到该收费的没有收到、不改收的收了,就是通过一些“大处方”来增加医院的收入。
我是在为谁说话?我是在为公正说话,为群众得到更好的医疗说话,我希望群众理解我。
药事服务费是变相的“以药养医”
《新民周刊》:在你看来,改革“以药养医”、“以药补医”的体制沉疴,我们尚有多少可以作为的空间?
廖新波:需要政府付出更多,原来钱是从市民那里来,羊毛出在羊身上,现在要政府真金白银地投下去。
《新民周刊》:你认为,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我们刚刚讲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廖新波:还是政府投入。我们不要回避这个问题,所以人家说我说话很直。不是政府投入,难道是我们发挥革命人道主义、救死扶伤、不计报酬的精神,做一个真正的“天使”?做不了的,“天使”也要吃饭的。
因为群众看病自己掏腰包多了,多到不能忍受,会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必然会引起社会问题,所以政府就要关注到。因为医疗问题引起的外部效应太大了,政府就必须要去干预,这是政府的责任!政府的任务就是五项,即制定法律、纠正扭曲的政策环境、保护环境、解决贫困人口的生存问题以及建立基本公共设施,医院也属于基本公共设施。
政府在新医改中应该扮演主导角色,政府去制定政策、监督落实,提出一些技术指导。
《新民周刊》:对于收取药事服务费,你怎么看呢?
廖新波:我个人认为,收取药事服务费其实是一种变相的“以药养医”。这有一部分学西方的,但现在西方都不用药事服务费了。
如果要逃脱“以药养医”这个影子,就不要叫药事服务费,你就在其他该收的、合理收的项目上提高,就行了,不要专门列一个药事服务费,这不是制造矛盾吗?!不是对“医药分家”不彻底的一种表现吗?!我认为,大大方方取消了之,该补就补。
《新民周刊》:医院以往出现的那种先付费再收病人这种情况,会有所改善吗?
廖新波:希望我们的医改有一项是专门落实应急机制的,一个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救助体系、诊疗体系的建立并不是这么容易的,应该是从多方去考虑。其实,包括没人认领的交通事故情况、弃婴、重大疾病以及地震这样的自然灾害的援助,都应该有一个紧急医疗系统的制度去维护,不要让医院来背,医院是背不起的。
所以在新医改方案里面也提出,“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对一些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交通事故等的医疗救治,由政府来埋单。但是,要怎么去实现?制定一个制度去维护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关键在这里。
所以,如果真正按照新方案去做,前途应该是非常光明的,群众也是受益良多的,方案提得很好,关键是我们怎么走?虽然新方案是有些矛盾之处,但是,我相信我们的政府、从业人员可以在实践中去融合,找到一个平衡点。
《新民周刊》:你怎么看待医院“药房托管”模式?比如,南京市从2006年开始大规模推行“药房托管”模式,目前南京市156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房托管”。(医院“药房托管”是指,医院药房实行企业化托管经营,医院所有者通过契约形式,将医院药房交由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去有偿经营。)
廖新波:“药房托管”其实是把医院的一杯羹分给企业了,这也是我非常不赞同的。人民群众的钱不单只是养活了医院,也养活了企业、中间商、托管商。我认为,“药房托管”做得再大,都没有实现“医药分开”。
《新民周刊》:参与制定医改方案的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中科院院士曾益新近日透露,“医药分开”将首次提出一个具体操作方法,即探索把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去,交由独立于医院之外的社会力量经营管理,与社会药房展开同等竞争;医生开了药,病人可以到任何药店配药,但住院药房还是要由医院经营……对此,你怎么看?
廖新波:我觉得这是手段之一,但并非唯一的操作方法。把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去当然好,病人也喜欢,但我们要考虑到药的安全性问题,考虑入药条件、入药途径是否安全,有没有人去监管、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