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怎么才能提供廉价的医疗服务给病人呢?要认识到不是医院,而是政府。因为进医院的成本很高,药品、医疗器械、导管之类的卫生材料、设备价格是很高的,我们现在是按件、按服务计价,现在我们人员的工资方面仅仅是占医院收入的20 %,跟香港相比,刚好是倒挂,所以,我们要让医药分开,要让医院、医生与利益脱离,真正从医生的报酬里面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
公立医院改革一定是最难的
《新民周刊》:我们的总理温家宝说过,“医改最艰难的,也是最重要的是公立医院改革”。对于最为棘手的公立医院改革,你如何看待?
廖新波:公立医院改革一定是最难的,因为它关系到人,人的思维、世界观,这跟生产流水线不一样。看病能够不用人吗?疾病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变幻莫测;医学本身就与其他科学不一样,非常之严谨。再者,医院能够提供什么的服务给群众?一个服务里包含多少子服务,才能满足群众需要?而这些服务,政府是否给得起?
我们一些专家还是需要跟大家宣传一下什么叫公共产品。公共产品还可以细分,一类是纯公共产品,就是政府全额提供的、不需要病人掏钱的、社会各成员都免费享有的、可以产生正效益的公共产品,这种公共产品没有竞争、没有排他性;一类是半公共产品,就是政府出一点钱、个人掏一点钱来购买的一种服务,而医疗多数属于这种服务,这种服务根据实际情况不同而变化。
本来医疗产品就是一个纯粹的私人产品,但当一些疾病影响整个社会时,政府就要干预了,这些疾病的治疗目前我们就列为纯公共产品,病人不用掏钱,全部免费治疗。比如,天花、麻疹会传染,产生负面、外部效应,政府就必须去干预,S ARS、艾滋病也是。假如政府不给钱、不宣传防治艾滋病,一些艾滋病患者又是吸毒者,他们本来就没有钱,一旦传播社会,就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新民周刊》:就目前的新医改而言,你认为我们的医院能发挥多大的主观能动性?
廖新波:医院的主观能动性能如何发挥,关键是政府怎么补偿、政府给的政策是怎样的。
如果政府补偿不足、却依然要靠医院的自我运作来维持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的话,医院的趋利行为不能改变,不能缓解。现在公立医院的院长们向我说,他们希望新医改要注重他们的积极性。
《新民周刊》:这次新方案也提出,“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对此,你怎么理解?我们知道,目前医院院长都是由卫生管理部门任命,今后会有变化吗?有没有可能,以后由医院理事会制度来任命院长?
廖新波:难以实施。因为党管干部这是大方针,好比医院的院长、副院长是由组织部来管的。如果由医院理事会决定医院院长人选以及医院的发展方针、计划,实行“管办分开”,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是真正的行业内管理的做法,但实际上,院长任命,不报告卫生厅、组织部行吗?卫生部就认为,这里有很现实的问题,卫生部不管医疗、不管医院,那么谁来管?如果公立医院实行法人治理,市场的成分很多,这就是公司化管理,那有什么理由是政府出钱,而政府却不管公立医院,让你自己来说话?还有,如果采用年薪制,那么谁给这个年薪?是通过市场,还是通过政府拨款来调节?没人说得清楚。
所以,我觉得,虽然表面上提倡公益性,是强调政府主导,但事实上,市场调节占的分量很重,你认真去读新方案,就会越来越感觉得到。目前还没有见到有实际性的措施去行使政府的职责,如果政府在投入问题上不明确,可能会重走老路。
《新民周刊》:到目前为止,你认为公立医院应该用市场的腿走路,抑或怎样?
廖新波:我个人认为什么体制都可以,关键是政府是买服务还是提供服务的问题。中间道路也有,但如果我们走中间道路,付出的成本也许会很高。
让医生具备独立空间
《新民周刊》:比如,现在看个感冒往往就要花几百元,老百姓集中聚焦的“看病贵”问题,你怎么看?如何能够做到让医生不管药价?
廖新波:为什么看个感冒这么贵?那可能要问政府了吧,政府的基本医疗保障能保什么?医生的趋利行为又到一个什么程度?
看感冒,要看病人有没有并发症,再看病人的需求。如果叫我看感冒,我看你只有头痛、没有并发症的话,你吃片阿司匹林、喝水、睡觉,就OK了,这就是我的一个行医观。如果说医生所在的科室要求创收,医生这时必须要为科室着想,而不是为他个人着想了,他会让病人开点药或做个检查,这就是趋利行为。
趋利决定医生的行为,利益决定医院的行为。假如医院不需要顾及医院发展资金,也不需要有医院的一些规章规定医生应该完成多少任务,医生业绩的衡量也不跟医生的“开单”联系在一起,那么医生就会以看好病为原则了。
我们要让医生具备独立的空间,首先就要切断利益链,这包括“开单”、提成的利益链以及医药的利益链。当然这个链怎么去切,确实很考究。
国外也有“开单”、提成的问题,比如,德国就是通过两方面去做:一是内部监督,业内评估;二是增加自费的额度,因为在德国过去看病是全免的,现在看病也得付10欧元,此外还有一个最高限额,通过不只针对医生、也针对病人的多方限制去操作,而非单方限制去操作,诸如,我们怎么制止病人无理要求开药的情况?我们现在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当然医生乐意也愿意以病人为中心、满足病人的要求,本来医生开10元的药就够了,但病人要求帮他开满100元的药,哪怕维生素也要给他开,这是不是推动了药费的上涨呢?
如果我们有制度来限制,比如,一是医保监督,二是我们业内的监督,通过抽取样本来抽查、处罚,可能这就会有制止这种行为的作用了,一旦发现这些情况,就会有不良记录。
《新民周刊》:你在“中大—牛津高级公务员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时所做的论文《政府在医疗体制改革中的责任及职能定位》提及,在美国,医疗费用大概占GDP的16%至17%,其中花费最大的是医生的工资。在你眼中,目前的新医改中,医生的位置和声音得到了体现吗?
廖新波:所以我说,三年的医改难以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如果能够解决,也只是稍微有所改变。不要以为我是很灰心,实际上我是看透整个过程,我是务实的。
怎么才能提供廉价的医疗服务给病人呢?要认识到不是医院,而是政府。因为进医院的成本很高,药品、医疗器械、导管之类的卫生材料、设备价格是很高的,我们现在是按件、按服务计价,现在我们人员的工资方面仅仅是占医院收入的20 %,跟香港相比,刚好是倒挂,香港是按人工来计价,他们80%是用于人工提供的服务。比如,我们的一些外科医生做一台外科手术,花了十几个小时,他们把自己的人工折算到时薪,那就是5元到10元了,跟钟点工差不多了,谁愿意去做?
所以,我们要让医药分开,要让医院、医生与利益脱离,真正从医生的报酬里面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
《新民周刊》:对于新医改方案中提及的,“研究探索医师多点执业”,你如何理解?这让人想起频繁的医生“走穴 ”。
廖新波:医生“走穴”绝对不好,我认为弊大于利。你想想,医生好像一个演员去“走穴”,礼拜一、三、五在A城演出,二、四、六在B城演出,疲于奔命。如果你是一个部门的领导,你愿意你的部下三心二意工作吗?以我作为厅长的身份,我愿意医生多下去,指导下面工作,这样可以培养下面的医疗力量;但是为医院来讲,他们肯定不希望自己的员工经常在外面跑。
但我认为,所谓医生多点执业,也是一个“伪命题”。就算给你100个点,难道100天之内,你每天到一个点去执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