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迎来政策利好 权威榜单挖掘优势民营医院资源

2011-1-6        陈孟基

  2010年1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将放宽对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将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享受和公立医疗机构一样的税收和价格政策。这一利好政策,让全国近5000多家的民营医院振奋鼓舞。据人民日报“2011民生期盼”调查显示,不少人民群众对民营医院抱期待,希望“民营医院更正规些、实力更强”。

  然而,尽管政策利好,民营医院发展仍是各种问题缠身,特别是个别民营医院唯利是图,把整个民营医疗市场给趟浑,负面新闻让民众谈“民营医院”色变。相比政策的利好,如何树立民营医院在患者心目中的信心,或许更重要。

  民营医院迎来政策利好 公和私将一视同仁

  自2001年国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机构领域以来,民营医疗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难以纳入定点医保范畴、医师资源流通不畅、广告宣传诸多受限、税收负担沉重等各类问题始终束缚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

  2009年4月,新医改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历经4年、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斟酌下出台。这份“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了“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以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等崭新观点。使受政策困扰多年的中国民营医院迎来了曙光。

  2010年1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通知》称,将放宽对社会资本办医的准入,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将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享受和公立医疗机构一样的税收和价格政策。另外,外资还可独资在中国开设医院。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民营医院将享受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待遇,发展前景乐观。

  各地纷纷响应《通知》要求。广东将民营医院也纳入三级医院等级评审范围;北京市近日出台的鼓励民营医院发展细则,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北京市政府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鼓励民营医院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事实上,为了能让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齐头并进”,相关部门已推出了多项措施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减免部分税负、人才政策放宽、进入医保……这意味着民营医院将享受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待遇,发展前景乐观。在以优质服务接受公众考验上,民营医疗机构即将与公立医院站到了同一起点。这对于解决当前老百姓看病难、医疗负担重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卫生部副部长张茅指出要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所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更好服务,赋予民营医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样的待遇,以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缓解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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