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1年期间,中国卷烟的牌号为1049个,到2011年期间,大概还剩余150个左右,比2001年品牌总数减少了超过八成(85%左右)。但与之对应的是,2001年烟草全国收入是2830.93亿元,到2011年则增长到1.01万亿元,十年来,收入增长近4倍。
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在中国生效的2006年之后,每年烟草销售收入的增长幅度都基本在12%以上,超过了2001年到2005年的增长幅度。逐年递增的销售额以及利税无疑带给中国控烟界一种无言的压力,控烟20年来成效微薄,提控烟越控、烟民越多……[详细]
虽然控烟已经是大势所趋,但是烟草企业为继续维持高速发展、日赚3.2亿、“钱”途光明的卷烟市场,自然不会束手待毙。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谈判的过程当中,代表烟草行业的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作为控烟主体的卫生部经常吵来吵去,在履约谈判团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国家烟草专卖局一位官员甚至飞扬跋扈地指着卫生部官员大骂:“你们要控烟?我告诉你们,你们这是在卖国,你们是公务员,工资的十分之一都是拿的我们的钱!”如果想加快控烟事业发展,规范烟草企业,需要将公约法制化,制定实施计划,绝对不能让烟草业主导中国控烟……[详细]
根据2010年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中国控烟报告》中的数据显示,在履约的五年内,不仅全民吸烟率没有下降,二手烟的受害者却在三年内增加了两亿人,吸烟导致的死亡率比例,已经由2000年的12%跃升至16%,每年120万的死亡人数,已超过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的总和。
一部分评选机构和社会组织、媒体对烟草企业的纵容与推介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控烟事业起到了“雪上加霜”的作用。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榜单中,16个卷烟品牌名列其中。过去10年,烟草业获7项国家科技成果奖项,烟企利用公益等方式进行的变相广告宣传和美化推广……[详细]
世界卫生组织1987年11月最初建议将每年的4月7日定为世界无烟日(World No-Tobacco Day),但1989年开始实施时改为每年的5月31日,中国也将该日作为中国的无烟日。2012年主题为“烟草业干扰控烟”,口号是“生命与烟草的对抗”。[我要了解更多无烟日介绍]
中国烟草总公司(China National Tobacco Corporation),这个看似市场化的名称,却有一个gov的后缀,因为他就是国家烟草专卖局,俗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所谓专卖,其实就是一种垄断,在英文中同样是用monopoly这个单词,有媒体戏称这就是“国家烟草垄断局”。
中烟在每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都有其分公司,经营自营烟草零售店,并且审批零售许可证;中烟另有生产卷烟的16家工厂,直接控制了我国烟草的生产、销售环节。靠独占地位获得的巨额利润,被两批人瓜分:烟草产销行业数十万员工,及各级财政。既得利益者力阻控烟,如不肯在烟盒上印警示图案……[详细]
与中烟控制了烟草的生产和零售不同,广大种植烟叶的农民,则需要通过自由竞争维持生存和获取利润。因此,即使因为香烟销量下跌而导致烟叶收购市场不景气,烟农大可以通过其他行业谋生,跟种烟叶是一样的,甚至收入更高。
《中国经济时报》在云南烟草产区调查时发现,当地烟农每人辛劳一年的平均收入却不到全国农民平均收入的1/4,种烟草的收入其实不如中其他粮食。那为什么烟农还种烟?因为当地政府为了保证烟草种植,强制要求部分土地只能种烟草……[详细]
控烟之后,会不会造成中烟、财政和GDP齐齐大幅度下降的结果?理论上是不会的,因为消费在烟草上的财富,不会因为控烟而消失,它们将转移到其他消费领域;制造烟草的资本也不会,它们也可以用于其他行业。具体是否会下降,未经实践很难确定,但跌幅肯定不会大。
而且控烟带来的长远利益是有目共睹的,否则为何发达国家纷纷严格禁烟?2010年的调查显示,中国共有3.56亿烟民,7.38亿二手烟民,占世界1/3,每年因吸烟死亡的人数约为120万。按照2011年人均GDP数值35,083元计算,每年因吸烟而“死去”的GDP达到421亿……[详细]
中国的所谓“控烟”,实际上只等同一个指导意见,根本没有强制力。各地都有所谓公众场合吸烟罚款的规定,然而,绝少甚至从未听过有人因此而遭罚款。中国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超过6年来,烟草行业的社会效应(指烟草成本、利税和就业等总价值减去医疗消耗、劳动力损失等社会价值)降至负600亿。
我国至今没有国家级强制性无烟立法,而在美国,甚至香港,禁烟成效显著,背后都有法律的影子。在香港,若在禁烟区吸烟,很可能马上就有警察送上吸烟快照及1500元罚单;即便在家吸烟,如果门窗未关实,邻居就能报警投诉,同样被罚。而我国路上吸烟者随处可见,受害者多敢怒不敢言……[详细]
在禁烟成功的国家或者地区,香烟价格普遍偏高,约束市民购买的数量。而在我国,香烟税收倒是有提升,然而加税不加价,在烟草专卖的制度下,税收变化只是调整了利益在财政和中烟公司之间的分配,根本没有影响香烟生产抑或销售,因此对控烟毫无帮助。
假如烟盒印的是“烂肺”,还会有人把它作为送礼佳品吗?这正是烟草业抗拒《控烟公约》关于烟草制品包装吸烟危害健康警示的原因。他们称印名山大川是尊重历史文化,用恐怖照片是侮辱大众,实际上,他们是怕人们了解吸烟的危害。公共卫生教育理应让人们从小认识到吸烟的成本及危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