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事故背后都有中国“名优”企业影子。在全国人民都在惊呼“还能吃什么”的情况下,大部分人只好押宝大企业、大品牌。然而,修正、蒙牛、伊利、思念等企业,无不带着各种名优、高质等头衔。因为三聚氰胺事件身败名裂的三鹿奶粉,也曾是“中国名牌产品”,获得“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有人戏称混乱的大型食企药企为“东鞋”(河北、浙江、江西等地皮鞋造人造明胶制作药用胶囊)、西毒(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西移,被嘲讽是先污染后治理)、南地(地沟油以浙江、安徽等南方地区最为著名)、北钙(蒙牛、伊利等号称补钙的牛奶、哈药铅超标的钙片),中神通(“无所不能”的药监局)……[详细]
我国目前的“名优”,恐怕已经沦为不靠谱的头衔。大部分知名企业都靠重金投入,找明星代言、卖电视广告等手段打响名头。数据显示,修正药业今年3月份就在中央和省级卫视投广告3.46亿元,代言过其广告的明星达到两位数;蒙牛伊利光明等奶企去年广告费也高达70亿元。
过去人们认为贵的就可能质量更好,但在现今这个唯利是图的时代,不法商家甚至已经把这种心态变成他们谋取更大利益的途径,把握人们认为贵价更好的态度,把劣质商品订高价,头顶着荣誉和光环,背地里做着下三滥的交易。而且,这种做法甚至已经不是个案,大有成为普遍现象的迹象……[详细]
所谓的名优企业、大品牌,根本无视发展和壮大要靠信誉和良心的最基本原则,只为挣钱不怕昧心。像三鹿奶粉,就借助当时的“免检”金牌无视质量。当时,三鹿集团早在被曝光前至少半年就已经知晓毒奶粉在售,但在利益驱动下,三鹿选择“公关”封杀当事人和媒体报道。而会采取这种手段的,不止三鹿。
近年来大品牌深陷质量风波,当然跟媒体特别关注此类问题有关,但绝非唯一原因,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炮轰媒体对“致癌牛奶”等过度炒作,是推卸责任和转移视线。过度炒作等于默认承认存在问题,根除问题,不给“过度炒作”留下机会才是正道。但目前迹象表明,企业及有关部门没打算这么做……[详细]
产品的名优称号和名优标志是指经消费者、有关社会组织或者行政机关评选,对达到一定产品质量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的生产者,允许其使用的证明产品质量水平良好的产品质量称号或者标志。[我要关注更多名优产品问题]
上周四,美国南加州的辛普森维尔发生了一件震撼中国人的事件。19岁的麦当劳员工小华盛顿(Marvin Washington, Jr.)因为涉嫌向一对母女的蜜茶中吐口水,被逮捕,面临非法和恶意污染食品罪(unlawful and malicious tampering with food)指控,最高可能入狱20年。
小华盛顿的行为似乎微不足道,然而,实际上人的体液是一种危险的物品,脑膜炎、单核细胞增多症、多种孢疹病毒和普通的感冒流感都可以通过唾液传播,因此,此事在美国被列为重大的健康安全事务,被归入跟投毒同等范畴。不过,虽然处罚上限严重,但如果小华盛顿没有疾病,法官将会轻判……[详细]
除了美国,在其他食品安全制度相对先进的发达国家,也不乏重典治罪的例子,德国就采取刑事诉讼外加巨额赔偿的办法,让肇事者破产、甚至进监狱;韩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造毒食品10年内禁营业;法国一旦发现商店卖过期食品,商店就得关门。
并非只有一线国家会这么做,在拉丁美洲的巴西,生产未达标产品的企业如果三次被查出,将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企业法人将以“食品造假罪”被起诉。而在我国,食品事件发生后,仅依靠罚款、警告、暂时停业整顿等方式解决,很多没有被上升到犯罪范畴,是不法厂商敢铤而走险的最直接因素……[详细]
同样事件如果发生在中国会怎么样?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在我国最多属于民事纠纷,店员道歉,店家赔偿客户一定的费用,通常是十倍赔偿,情况严重的话顾客还可以精神损害赔偿,这已经属于在中国现有范围内最大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了。
现阶段我国发生的明胶毒胶囊事件,对比下如果发生在美国会是怎么样?恐怕从员工到企业再到监管部门都难辞其咎。但最重要的是美国可能根本不会发生毒胶囊事件,因为他们有相关制度,最大程度降低类似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生……[详细]
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适用的罪名虽然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证据情况和刑法规定,通常会选择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甚至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
然而,徒法不行,现有的法律无法严格执行,导致纵容违法乃至犯罪。销售金额的认定、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事故鉴定部门等难题,是司法实践中打击食品犯罪分子遇到的问题。其中,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鉴定,竟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行使,有悖司法原则……[详细]
数据显示,去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如果监管成效如此之“大”,为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认为:“有关部门的‘事后监管’是造成百姓对食品安全不信任的重要原因。”甚至还有监管人员透露,我国某些部门为防止“竭泽而渔”,一些原本处罚10万的企业只需每年缴纳1万元的‘保护费’就能继续营业。执法不严,大量问题食品流向百姓的餐桌,不足为奇……[详细]